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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新起点混合B(00231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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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522141 | ||||||||
基金代码 | 002313 | ||||||||
公告日期 | 2025-05-31 | ||||||||
编号 | 4 | ||||||||
标题 | 关于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关于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宏利新起点混合”)于2015年4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48号文准予注册并募集,于2015年5月14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能更灵活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6月5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4257)。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其中本基金基金代码001254作为宏利新起点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313为宏利新起点混合B类基金份额代码,新增024257为宏利新起点混合C类基金份额代码。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A类、B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率随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详见下表: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连续持有期限 (日历日)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1天-6天 1.50% 100% 7天(含)-29天 0.5% 100% 30天(含)及以上 0% 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赎回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三)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 名称: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2)宏利基金微信公众账号:manulifefund_BJ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刊登的销售机构情况一览表进行查询。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四)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办理申购、赎回业务。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如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则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不受10万元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C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五)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六)在符合相关份额最低要求前提下,可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其他基金份额之间进行转换。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本公司已公告的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规则。 (七)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及其基金份额净值的公告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其首笔申购当日对应的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首笔C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前,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C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起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二、基金合同修改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1日 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2部分 释义 57、B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 额,或简称“B类份额” 57、B类、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或简称“B类份额” 、“C类份额” 第3部分 基金的 基本情 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和销售渠道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分别 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 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 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 金份额。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 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和销售渠道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分别 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 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 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是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 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 第6部分 基金的 份额申 购与赎 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份额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B类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份额和B类份 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 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份额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B类份额、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份额的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份额的申购 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各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基 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7部分 基金合 同当事 人及权 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 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贵鑫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 基金字[2002]3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577777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 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DINGCWENCCONG(丁闻聪)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 基金字[2002]3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577777 第14部 分基金 资产估 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五、估值程序 1、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 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第15部 分基金 费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9、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9、B类份额、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销售服务 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 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及第10项 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 用于本基金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 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份额基金资 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及第10项 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第16部 分基金 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 同一基金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和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 收益将有所不同, 同一基金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注:“第24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八、基金 资产净 值计算 和会计 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 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 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的 价值。 九、基金 收益分 配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 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的方式(下称“再投资 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 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 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的方式(下称“再投 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 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 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 理。 十一、基 金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销售服务 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 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 用于本基金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 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份额基金资 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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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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