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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养老目标2050五年持有混合(FOF)(01230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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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490660 | ||||||||
基金代码 | 012306 | ||||||||
公告日期 | 2025-04-2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浦银安盛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本基金 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浦银安盛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自2025年4月25日起对浦银安盛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修 改《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800指数 收益率+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X+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1-X)”变更为“(95%*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 民币)收益率)*X+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X-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本基金转型后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9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 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变更为“(95%* 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 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基于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 的投资”之“五、业绩比较基准”中原内容: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股通综合 指数(人民币)收益率)*X+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X)。 其中,X值见下表: 年度(单位:年) 权益类资产比例区间(%) X(%) 1-X(%)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6.12.31 55%,80% 70% 30% 2027.1.1-2029.12.31 50%,75% 65% 35% 2030.1.1-2032.12.31 45%,70% 60% 40% 2033.1.1-2035.12.31 40%,65% 55% 45% 2036.1.1-2038.12.31 30%,55% 45% 55% 2039.1.1-2041.12.31 24%,49% 39% 61% 2042.1.1-2044.12.31 17%,42% 32% 68% 2045.1.1-2047.12.31 11%,36% 26% 74% 2048.1.1-2050.12.31 5%,30% 20% 80% 本基金选择中证800指数收益率、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成份股由中证500和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组成,中证800指数综合反映沪深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反映了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和走势,适宜作为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是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 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具有很高的 代表性,适宜作为本基金非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股 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X+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X-5%)+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其中,X值见下表: 年度(单位:年) 权益类资产比例区间(%) X(%) 1-X(%)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6.12.31 55%,80% 70% 30% 2027.1.1-2029.12.31 50%,75% 65% 35% 2030.1.1-2032.12.31 45%,70% 60% 40% 2033.1.1-2035.12.31 40%,65% 55% 45% 2036.1.1-2038.12.31 30%,55% 45% 55% 2039.1.1-2041.12.31 24%,49% 39% 61% 2042.1.1-2044.12.31 17%,42% 32% 68% 2045.1.1-2047.12.31 11%,36% 26% 74% 2048.1.1-2050.12.31 5%,30% 20% 80% 本基金选择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 益率、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内地所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走势的指数。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的样本空间为中国内地市场上所 有成立满三个月的开放式主动股票型基金以及指数或指数增强型基金、ETF联接 基金(不含ETF、LOF)。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 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是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和走势的具有代 表性的一种股价指数。 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内地所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走势的指数。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的样本空间为中国内地市场上所 有成立满三个月的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 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转型”下“三、基金转型后的投资(五) 业绩比较基准”中原内容: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股通综合 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 本基金选择中证800指数收益率、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成份股由中证500和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组成,中证800指数综合反映沪深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反映了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和走势,适宜作为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是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 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具有很高的 代表性,适宜作为本基金非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股 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选择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 益率、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内地所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走势的指数。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的样本空间为中国内地市场上所 有成立满三个月的开放式主动股票型基金以及指数或指数增强型基金、ETF联接 基金(不含ETF、LOF)。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 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是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和走势的具有代 表性的一种股价指数。 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内地所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走势的指数。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的样本空间为中国内地市场上所 有成立满三个月的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 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基金管理人已履行 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公司就涉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和《浦银 安盛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作出修改。 同时,本公司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 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上述变更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py-ax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更新后 的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 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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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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