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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瑞华绿债一年定开发起式(01603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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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430474 | ||||||||
基金代码 | 016031 | ||||||||
公告日期 | 2025-04-08 | ||||||||
编号 | 6 | ||||||||
标题 | 民生加银瑞华绿色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民生加银瑞华绿色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4月3日 送出日期:2025年4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瑞华绿债一年定开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6031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月1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一年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 裴禹翔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11月17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及 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符合绿色投资理念的债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开放期内,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债券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组合杠杆率等;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精选个券。 (一)封闭期策略 具体策略包括绿色投资筛选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信用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和杠杆投资策略。本基金界定的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中国绿色债券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基金份额增设当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0% 1,000,000≤M<2,000,000 0.50% 2,000,000≤M<5,000,000 0.30% M≥5,000,000 5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注:上述表格中的申购费率适用投资本基金的非养老金客户。对于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中心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但对于上述表格中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养老金客户则按上 述表格中的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28,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 注:1、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37%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特有风险: 1、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2、定期开放机制的风险 (1)本基金每一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 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2)本基金每一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可能并 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3、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 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三年后的对应日,如 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4、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1)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3)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部分。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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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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