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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首钢绿能REIT(1808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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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420349 | ||||||||
基金代码 | 180801 | ||||||||
公告日期 | 2025-04-04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中航首钢绿能REIT 公募REITs代码 180801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1-06-07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以及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暂存场项目(为生物质能源项目的配套设施)3个子项目,此次经营情况变动涉及的主要为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 基础设施 项目公司 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概况 项目(资产)名称 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所在地 北京市门头沟区鲁家山首钢鲁矿南区 项目类型 垃圾处理及生物质发电 运营管理机构名称 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生态) 三、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本基金项下项目公司2025年第1季度内上网电量同比变动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第3.3条、3.5条、3.6条之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公司第1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2025年第1季度,项目公司生活垃圾处理量21.62万吨,同比减少9.18%;结算电量8,303.68万千瓦时,同比增加20.75%;厨余垃圾收运量1.11万吨,同比减少3.90%;厨余垃圾处置量1.45万吨,同比减少5.79%;营业收入8,871万元,同比增加0.06%。 指标名称 2025年第1季度 数值 同比变动 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 21.62 -9.18% 发电量(万千瓦时) 10,270.92 17.80%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8,303.68 20.75% 1号汽轮发电机组等效利用小时数 1,693.66 26.60% 2号汽轮发电机组等效利用小时数 1,729.98 10.30% 厨余垃圾收运量(万吨) 1.11 -3.90% 厨余垃圾处置量(万吨) 1.45 -5.79% 营业收入(万元) 8,871 0.06% 注:上述数据由首钢生态于2025年4月3日通知确认,结算电量以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提供的结算单计算,最终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2、经营情况变化及预计持续时间的分析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2025年第1季度结算电量同比增加20.75%。结算电量变动的原因主要为,一是项目2025年检修计划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整,2025年第1季度1号、2号汽轮发电机组合计检修时间同比上年度第1季度减少406.85小时,1号及2号汽轮发电机组等效利用小时数分别同比增加355.84小时、161.58小时;二是基金管理人协同首钢生态,积极开展设备治理、优化生产组织,在冬季运行期间对垃圾池开展保温改造,改善垃圾发酵情况,主动提升机组发电效率。针对本季度结算电量同比增加情况,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及首钢生态将继续优化生产,保障发电效率。 其他经营指标亦有所变动,其中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2025年第1季度生活垃圾处理量同比降低9.18%,一是随着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经分类的其他生活垃圾总体产生量呈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趋势。二是随着北京市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成投运,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增加,导致生活垃圾处理量同比下降。厨余垃圾收运量、厨余垃圾处置量同比分别降低3.90%、5.79%,系生产经营正常波动。 本项目包含四条焚烧线及两台汽轮发电机组,受机组检修安排、季节变化及垃圾进厂量等因素影响,相关经营指标在季度间会产生一定的波动。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2025年第1季度在垃圾处理量降低的情况下,通过优化生产,主动提高发电效率,结算电量同比增加。上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垃圾处理量降低对本基金的收入及现金流的影响,尽可能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 五、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管理人将同首钢生态紧密配合,密切关注本项目运营指标的变动,积极优化生产与检修计划安排,挖潜增效,保持较高水平发电效率,维护基础设施项目安全稳定运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对于垃圾处理量降低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同首钢生态也将持续同监管部门沟通,同时积极拓宽收益来源,尽可能保障经营稳定。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发送邮件至IR_REITs@avicfund.cn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七、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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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运营情况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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