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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福安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Y(02077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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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71371 | ||||||||
基金代码 | 020778 | ||||||||
公告日期 | 2025-03-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太平福安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96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1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 赎回起始日 2025年3月3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太 平 福 安 稳 健 养 老 一 年 持 有 混 合 (FOF)A 太 平 福 安 稳 健 养 老 一 年 持 有 混 合 (FOF)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676 02077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转 换、定期定额投资) - 是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已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25年3月31日起,本基金Y类份额开放赎回业务。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4000288699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taipingfund.com.cn 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办理对应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1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笔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本基金 Y 类份额暂不通过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赎回业务,未来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场外非直销机构如下,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华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场内销售机构 无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三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敬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或4000288699)或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查询相关事宜。 (3)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若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的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赎回程序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7)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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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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