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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得尊债券C(00796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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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66029 | ||||||||
基金代码 | 007969 | ||||||||
公告日期 | 2025-03-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西部利得得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应条款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西部利得得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要求,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3月28日起调低西部利得得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同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表述,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托管费率 本基金托管费率由原0.20%/年,调低至0.15%/年。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1、本基金调低托管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根据《信息披露办法》修订情况修改基金合同中“指定媒介”部分表述。其是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3、本基金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无 第二部分释义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关于修 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39、《业务规则》: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业务规则》: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第4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 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第4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 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 算赎回金额。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万元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行长:田惠宇 电话:0755一83199084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行长:王良 电话:4006195555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姗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 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 与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 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 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 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 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注:(1)基金合同中“指定媒介”“指定报刊”、“指定网站”的同类修改不一一列示。 (2)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最近一次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westleadfund.com)或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700-781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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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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