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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证券保险分级B(15017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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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4576 | ||||||||
基金代码 | 150178 | ||||||||
公告日期 | 2015-10-27 | ||||||||
编号 | 1 | ||||||||
标题 |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场内简称 证保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61,787,124.17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证保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鹏华证保 证保A 证保B 下属分级场内简称 证保分级 证保A 证保B 下属分级基金交易代码 160625 150177 150178 下属分级基金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34,734,356.17份 313,526,384.00份 313,526,384.00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证保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证保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5年7月1日 - 2015年9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427,799,498.91 2.本期利润 -3,144,243,090.4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59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26,965,233.8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8.20% 3.63% -36.86% 3.75% -1.34% -0.12%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斌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5月5日 - 8 余斌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风险控制部市场风险分析师;2009年10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机构理财部大客户经理、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产品设计、量化研究等工作;2014年5月起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起至今兼任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至今兼任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兼任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兼任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余斌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投资管理遇到急剧的行情变化和频繁的申购赎回带来的严峻考验,基金经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方案,较好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037,累计净值1.648。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市场走势将受两方面的力量所制衡。一方面,经济增速下滑的现实已被广泛接受,并得到宏观和微观层面经济数据的交叉验证。采用整体法下的企业盈利增速势必降低;另一方面,广义的投资谱中各项资产预期回报率发生较大变化。在实体经济所要求投资回报率下降的背景下,股票资产的配置价值和吸引力相对提高,并且在居民资产配置中的比例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前者有助于我们对市场上涨的级别和时间维度有所认识,后者有助于我们认识证券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当两者力量对比较为均衡时,市场大概率将呈现震荡走势。 报告期内,多数投资者对证券市场所发生的系统性风险始料未及。系统性风险在极短时间内的释放程度为历史罕见,也注定成为投资者的永久记忆而产生深远影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券商行业的增长逻辑。众所周知,券商行业是典型的高贝塔行业,其盈利增长和业务创新与证券市场的自身发展变化息息相关。历经变局之后,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融资融券、创新业务等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较难拾起前期的高速增长。 尽管如此,市场的不确定性总是值得我们敬畏和深省。盈利及预期变化与股价变化没有必然的联系,投资行为永远需要考虑特定的市场环境和投资者行为。除了关注宏观层面的重要对比力量,也需要关注行业层面的超预期和低预期因素。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732,152,635.06 93.15 其中:股票 1,732,152,635.06 93.1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5,358,860.39 6.20 7 其他资产 12,091,462.04 0.65 8 合计 1,859,602,957.49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732,152,635.06 94.8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732,152,635.06 94.81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0,895,623 325,343,302.78 17.81 2 600030 中信证券 11,654,360 158,266,208.80 8.66 3 600837 海通证券 11,982,064 152,771,316.00 8.36 4 601601 中国太保 4,654,473 103,282,755.87 5.65 5 600643 爱建股份 6,736,206 88,715,833.02 4.86 6 601688 华泰证券 4,850,911 67,524,681.12 3.70 7 601628 中国人寿 2,466,482 62,969,285.46 3.45 8 000776 广发证券 4,382,665 57,412,911.50 3.14 9 000166 申万宏源 6,600,196 56,629,681.68 3.10 10 600999 招商证券 3,440,101 55,144,819.03 3.0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中国平安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103号文,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中国平安的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证券”)于2014年12月0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平安证券在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联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作为海联讯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海联讯在会计期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同时在相关会计期间虚增营业收入的事实,致使其所出具的保荐书中关于海联讯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陈述、海联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陈述、海联讯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结论意见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中国平安作为国内最大的保险机构之一将长期受益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平安证券投行业务对中国平安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广发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4年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受到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2015年8月24日,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23号)。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立案调查。2015年9月10日,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1号)。根据《告知书》,广发证券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广发证券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 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广发证券,认为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按照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该证券,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3、海通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5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海通证券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海通证券,认为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按照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该证券,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华泰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于2015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2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华泰证券未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华泰证券,认为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按照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该证券,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279,098.2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522,973.4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296.13 5 应收申购款 1,264,094.1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091,462.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643 爱建股份 88,715,833.02 4.86 重大事项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证保 证保A 证保B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05,684,777.19 5,348,961,917.00 5,348,961,917.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121,169,810.12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9,965,109,475.20 -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6,972,989,244.06 -5,035,435,533.00 -5,035,435,533.00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34,734,356.17 313,526,384.00 313,526,384.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不定期折算变动的份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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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投资组合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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