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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印力消费REIT(18060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65235
基金代码 180602
公告日期 2025-01-21
编号 1
标题 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中金印力消费REIT
场内简称 中金印力消费REIT
公募REITs代码 1806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4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情况
根据原始权益人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力商置”)与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净回收资金监管协议》要求,在净回收资金专户收到相关资金后,印力商置及相关方对净回收资金计算结果进行了确认,印力商置通过本次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获得的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的资金后的回收资金)共计人民币43,744.65万元。
根据印力商置在基金发行时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拟将90%(含)以上的净回收资金用于消费基础设施的投资,拟新投资项目包括上海虹桥前湾印象城MEGA、天津和平印象城、杭州奥体印象城、杭州市余杭区BY项目及嘉兴市秀洲区XH项目,上述项目均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2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回收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
三、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变更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月20日收到印力商置《关于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7月6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号)及其附件要求,为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印力商置在履行了内部的有关审批流程后调整了净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监管部门就回收资金使用比例调整履行了报备程序,并说明了拟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情况,即印力商置拟将净回收资金的85%用于前述消费基础设施的投资,将剩余15%的净回收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回收资金使用比例情况详见下表:
回收资金使用类别 变更前拟使用金额(万元)及比例 变更后拟使用金额(万元)及比例
消费基础设施的投资 39,370.18(90%) 37,182.95(85%)
补充流动资金 4,374.47(10%) 6,561.70(15%)
合计 43,744.65(100%) 43,744.65(100%)
印力商置承诺净回收资金将严禁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不得为商品住宅开发项目直接或变相融资,拟新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印力商置主营业务,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情况。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原始权益人仅变更回收资金的使用比例,并已履行规定的程序,变更后的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符合回收资金的使用要求。该事项仅涉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确认。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点与传统金融产品有较大区别。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审慎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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