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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发起C(01465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58760
基金代码 014650
公告日期 2025-01-16
编号 3
标题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信息全文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01 月 16 日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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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盘事项说明..............................................................................................................................................5
五、清算情况 .......................................................................................................................................................6
六、 备查文件.....................................................................................................................................................9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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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60 号《关于准予永赢优质精
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090672_B24 号验资报告
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生效。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 2024 年
12 月 28 日,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为 6,038,679.10 元,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
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2 月 28 日,自 2024 年 12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
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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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46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发起 A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发起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

014649 014650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60 号《关于准予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等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10,701,972.83 份(含募集
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35 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 2024 年
12 月 28 日,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为 6,038,679.10 元,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
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2 月 28 日,自 2024 年 12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
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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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体: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12 月 28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2,723,545.95
结算备付金 3,995.07
存出保证金 7,493.43
应收清算款 4,662,346.69
应收股利 3,936.00
资产总计 7,401,317.14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318,013.39
应付管理人报酬 7,212.27
应付托管费 1,202.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23.44
其他负债 35,186.90
负债合计 1,362,638.0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4,924,721.80
未分配利润 -8,886,042.70
净资产合计 6,038,679.1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401,317.14
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
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
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
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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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有以下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2 亿元的;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2、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5、相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优
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24 年 12 月 28 日。截
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
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12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
清算起始日为 2024 年 12 月 29 日。
3、清算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
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
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2,723,545.95 元,其中存放于托管账户
人民币 2,723,408.54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137.41 元。上述应计银行存款利息
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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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3,995.07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1,885.89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
息人民币 0.64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人
民币 2,107.82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0.72 元。上述款项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截至审计报告日,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1,885.89 元和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2,107.82 元已划入托管账户。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7,493.43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3,018.58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
息人民币 1.12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
金人民币 4,472.13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1.60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3,018.58 元和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4,472.13 元已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划
入托管账户,其余款项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 4,662,346.69 元,其中港股通证券清
算款人民币 962,565.16 元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划入结算备付金,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划入托管账户;其余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划入托管账户。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为人民币 3,936.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划入托管账户。
2、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318,013.39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31 日和 2025 年 1 月 2 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7,212.27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202.04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023.44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支付。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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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35,186.90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104.05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31 日和 2025 年 1 月 2 日支付;应付交易
费用为人民币 9,882.42 元,该款项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后支付;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
15,000.00 元,该款项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后支付;汇划手续费为人民币 200.43 元,
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31 日、2025 年 1 月 2 日和 3 日支付人民币 85.26 元,
其余款项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后支付;律师费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该款项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后支付。
3、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4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月3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360.71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注2) -2,372.44
3、其他收入(注3) 58.16
清算收益小计 -1,953.57
二、清算费用
1、其他费用(注4) 0.66
清算费用小计 0.66
三、清算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1,954.23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1月3日止清算期
间的利息收入,其中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315.60元、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43.95元和存出保证
金利息人民币1.16元。上述款项将于2025年1月3日之后划入托管账户。经基金管理人确认,截至
划付清算款前一日仍有未变现的资产(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及其利息、存出保证金及其利
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垫付资金将于划付清算款前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2025年1月4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产生的利息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将于清算期后的结息日或结算备付金与存出保证金调整日后退还给
基金管理人,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注2: 投资收益系2024年12月30日因2024年12月27日卖出股票而需补缴的股息红利税人民
币2,372.44元。
注3:其他收入系2024年12月30日确认2024年12月27日赎回业务而产生的赎回费收入人民币
58.16元。
注4:其他费用系2024年12月30日计提的证券组合费人民币0.66元。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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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12月28日基金净资产 6,038,679.1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1,954.23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于2024年12月30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转出申请) 53,173.79
二、2025年1月3日基金净资产 5,983,551.08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
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25年1月3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5,983,551.08元。
截至2025年1月3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
款(不含应计利息)余额共计人民币6,014,052.76元。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上海证监局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
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分配。
六、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
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在网站登载清算报告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0
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永赢优质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 01 月 16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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