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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R类人民币(96811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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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57214 | ||||||||
基金代码 | 968114 | ||||||||
公告日期 | 2025-01-1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恢复内地申购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资料:此为重要文件,敬请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财务或法律意见。 关于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 恢复内地申购业务的公告 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 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556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21年7月9日起在内地公 开销售。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7号),香港互认基 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不高于80%。根据本基金适用于内 地销售的《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所述,本基金经注册后拟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将不高于80%,当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达到基金总资产的70%时, 内地代理人可酌情停止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根据《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理人对本基金内地销售规模的监控情况,为满足 内地投资者的投资需要,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人决定自2025年1月15日起 恢复本基金在内地的申购业务。 一、本基金恢复内地申购业务的具体安排 基金名称 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 份额类别代码及名称 968114 R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968115 R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968116 R类美元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恢复申购日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日 2025年1月15日 恢复申购的原因 根据《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为满足内地投资者的投资需要,基金管理人及内 地代理人决定恢复本基金在内地的申购业务。 二、重要提示 (一)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理人于2025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限 制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内地申购业务的公告》,为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本基金的稳定运作,自2025年1月15日起,本基 金对内地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内地投资者账户单日R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或 R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申购金额的累计上限各份额类别均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10,000 元),单个内地投资者账户单日 R 类美元基金份额申购金 额的累计上限为 1,000 美元(含 1,000 美元)。对于超过上述限额的申购申请, 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对该笔触发超过申购金额上限的申购申请予以全部或部分 拒绝,并由基金管理人通过内地代理人通知销售机构。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 内地申购业务的限额安排,合理进行投资,如有调整,敬请投资者关注届时相 关公告。 (二)根据《招募说明书》所述,本基金经注册后拟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 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将不高于80%。如果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达到70%,内地代理人可酌情停止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若在某 个交易日接收到的申购申请可能导致超过80%的上限,内地代理人将采用公平 的安排按比例分摊在该交易日递交的申购申请或拒绝申购申请,确保不超过80% 的上限限制。本基金若因香港持有人大规模净赎回,导致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 金份额总净值超过本基金总资产净值的80%,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人将立即 停止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直至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资产规模重新回到80% 以下。敬请投资关注届时相关公告。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具体业务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网站 (www.ChinaAMC.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 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18-6666 网站:www.ChinaAMC.com 四、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升高或下跌, 基金过往业绩表现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前请仔 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 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相关 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 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 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投资者应根据本基金的性质,认真阅 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中“风险因素”一节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之“关于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 “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揭示”一节所列的相关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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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暂停/恢复申购、赎回、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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