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1679 | 净值增长率:0.03% | 累计净值:1.1679 | 截止日期:2024/4/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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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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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R类人民币 | 基金代码 | 968114 |
成立日期 | 2021/7/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 (--)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致力于通过将不少于其资产净值的70%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全球市场的固定收益及债务工具, 来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 | ||
基金比较基准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于将由国际组织、政府、政府机关、地方机关及任何行业的公司发行或担保的固定收益及债务工具(“全球固定收益及债务工具” )。该等工具可以是以任何货币计价的定息或浮息工具, 可包括票券、票据及投资级别债券(即具有由标准普尔、惠誉、穆迪或其他获认可信用评级机构评为 Baa3 或 BBB-或以上的信用评级), 以及现金存款及存单。若本基金投资于由在中国设立或在中国开展主要经济活动的发行人所发行或担保的固定收益及债务工具, 该等固定收益及债务工具应具有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或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出 AA+或以上信用评级, 或由中国内地有关机关认可的本地评级机构给出的同等评级。 本基金将以其少于35%的资产净值投资于低于投资级别或无评级的固定收益及债42务工具或属于高收益债券的固定收益及债务工具。就本基金而言, “无评级固定收益/债务工具” 即为该工具本身与其发行人均未获信用评级的工具。此外, 本基金不会将超过 1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任何信用评级低于投资级的单一国家(包括其政府或该国公共或地方机关)所发行及/或担保的证券。 本基金也可通过投资于集合投资计划而间接投资于固定收益及债务工具。在合适的情况下, 本基金可根据《单位信托守则》 (不时由香港证监会修订)的规定将其资产净值的最多 40%投资于获香港证监会认可的货币市场基金、获认可司法管辖区计划, 或未获香港证监会认可的非认可司法管辖区计划。 本基金可将其资产净值最多 30%投资于具有吸收亏损特点的债务工具(包括或有可转换债券(额外一级和二级资本工具)、 高级非优先受偿债务证券、 根据《金融机构(处置机制)(吸收亏损能力规定-银行界)规则》发行的工具, 以及可能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类似工具)。 尽管基金管理人无意主要投资于全球任何单一国家/司法管辖区, 但本基金在中国内地的总风险敞口, 包括投资位于中国内地的发行人或主要在中国内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发行人发行或担保的境外证券, 以及境内中国内地证券(详情见下文), 可能偶尔会很重大, 但将少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60%。基金管理人预期本基金不会将其资产净值 30%以上投资于中国内地以外的任何单一国家/司法管辖区。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在中国内地市场发行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 A 股、B 股、境内人民币债券及适用的中国法规所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总额不会超过其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 RQFII 额度投资于前述证券, 也可根据外资准入制度、债券通及/或相关法规不时允许的其他途径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为免存疑, 本基金目前不打算直接投资于 A 股或 B 股。若该计划有变, 将会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批准并将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内地投资者公告。 在异常情况下(例如于市场极度波动时或市场情况严重不利时), 本基金可暂时持有不超过其资产净值 70%的现金、现金存款、存单、商业票据、国库券、由第三方或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人士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现金等价工具, 用于流43动性管理及/或抵御风险。 在《单位信托守则》及基金说明书中“投资及借款限制” 一节所载条款允许的范围内, 本基金可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包括外汇挂钩、利率挂钩及信用挂钩的票据等结构性票据), 但仅可用于对冲。 基金管理人目前不打算就本基金订立证券借贷、回购或逆回购交易及其他类似的场外交易。基金管理人如改变此意向, 将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批准, 并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内地投资者公告。 本基金最多可临时借入其总资产净值的 10%的款项, 以应付赎回要求或支付经营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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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常规债券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确定, 否则本基金不计划进行任何收益分配或分红, 并会将本基金的收入及收益重新进行投资。收益分配政策如有任何变动, 须取得香港证监会的事先批准, 并须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内地投资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