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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联丰环球股票基金人民币(96815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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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49176 | ||||||||
基金代码 | 968157 | ||||||||
公告日期 | 2025-01-07 | ||||||||
编号 | 9 | ||||||||
标题 | 东亚联丰资本增长基金-东亚联丰环球股票基金关于放宽香港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比例限制及修改本基金销售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若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东亚联丰资本增长基金 - 东亚联丰环球股票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关于放宽香港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比例限制及修改本基金销售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7 号),香港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将由50%放宽至80%,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基金拟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将不高于80%。在每个香港交易日,基金管 理人(或者指定机构)会计算并监察销售给内地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总净值不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 的80%。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机构)会在每个香港交易日更新有关基金内地销售规模百分 比,并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理人。如果百分比超过70%,内地代理人会密切监察投资者 每个交易日所有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如果百分比达到78%,内地代理人便会视乎情况停止接 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若在某个交易日接收到的申购申请可能导致超过80%的上限,内地代 理人将采用公平的安排按比例分摊在该交易日递交的申购申请,或由基金管理人视情况拒绝 全部申购申请,确保不超过80%的上限限制。本基金若因香港持有人大规模净赎回,导致内 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总净值超过本基金总资产净值的80%的,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人 将立即停止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直至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资产规模重新回到80%以下, 方可恢复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 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东亚联丰资本增长基金 - 东亚联丰环球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 说明书》”)及《东亚联丰资本增长基金 - 东亚联丰环球股票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 料概要》”)已进行相应修订,以反映本基金的上述更新及其他行政性变更。有关本基金内地 销售比例限制、暂停申购的安排及相关风险的详情,请于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thfund.com.cn)参阅经修订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一、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thfund.com.cn) 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 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 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 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 风险揭示内容),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二、 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046 网站: www.thfund.com.cn 三、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 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 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 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 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 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 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 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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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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