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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达元债券A(01663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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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48759 | ||||||||
基金代码 | 016639 | ||||||||
公告日期 | 2025-01-0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7日起对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5年1月7日,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简称:南方达元债券E,基金代码:023047)。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N≥7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本次新增E类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附件:《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第二部分 释义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 57、E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 不同的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的 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其中A类基金份 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 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 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 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 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 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 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4、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九、巨额赎回的 情形及处理方 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 (3)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30% 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延期的该部分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 (3) 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30%以 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该部分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第十四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六、估值错误的 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 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 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 种类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3、 从C类、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二、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 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 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 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 金的收益与分 配 三、基金收益分 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 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 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 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八部分 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 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九部分 基 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一 、《基 金 合 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 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 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 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同步更新 注: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于 2025 年1月7 日发布的《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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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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