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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致远混合A(00741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48662
基金代码 007415
公告日期 2025-01-07
编号 1
标题 关于南方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8日起对旗下南方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5年1月8日,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
简称:南方致远混合E,代码:02308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与原有基金份额相同,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单一投资者
单日申购限额5000万元。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如下:
销售服务费率 0.20%/年
赎回费率 N<7日,1.50%;7天≤N<30天,0.5%;30天≤N,0%
注:N为申请赎回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本次新增E类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附件:《南方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第二部分 释义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余额的计算方式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余额的计算方式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和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3)如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30%时,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3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其不超过基金总份额3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3)如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30%时,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3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其不超过基金总份额3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法定代表人:周易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法定代表人:廖林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注: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发布的《南方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为准。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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