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混合C(010661)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248628 | ||||||||
基金代码 | 010661 | ||||||||
公告日期 | 2025-01-0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84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混合A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849 01066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2336 1.220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7,884,910.33 6,711,688.9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20 0.220 注:根据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 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下,本基金每年分红2次,分别以6月末和12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收益 分配基准日。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高于该次可分配利润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1月8日 除息日 2025年1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1月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5年1月8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2025年1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1月1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基金收益分配时所产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2025年1月8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 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025年1月1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2025年1月8日 之前,不含2025年1月8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更 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5)投资者可通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088-088)、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7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