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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行业精选混合C(0156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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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31602 | ||||||||
基金代码 | 015601 | ||||||||
公告日期 | 2024-12-2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程序相关表述并修改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程序相关表述并修改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8号文批准募集,《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4年7月9日生效。 为避免混淆、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程序进行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的原因说明与依据 截至2010年3月,荷兰银行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以上合称“荷兰银行”)为公司当时股东。2010年3月荷兰银行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49%的股权转让给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7月9日,即荷兰银行持股期间。自荷兰银行退出后,本公司的投资研究与荷兰银行已无相关合作,且本公司已经构建完整研究方法和风控流程,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已不再与“荷兰银行”有所关联。 《基金合同》中关于“荷兰银行”表述的修改是基于投资实际执行情况而作出并进行一定表述完善,修改后的内容与目前实际投资程序更为相符,并且未对实际已执行的投资程序产生影响。《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 (一)“投资策略”的修改 原《基金合同》投资策略: “全面引进荷兰银行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 修改为: “借鉴海外成熟市场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 (二)“投资程序”的修改 原《基金合同》投资程序: “5、运用引进荷兰银行的风险控制模型,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定期跟踪、监控、评估和风险构成的度量预测分析。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定期监督。” 修改为: “5、借鉴海外成熟市场的风险控制模型,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定期跟踪、监控、评估和风险构成的度量预测分析。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定期监督。”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上述修订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生效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2、投资者可通过访问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98-8888)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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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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