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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美元票息债A(00242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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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18874 | ||||||||
基金代码 | 002426 | ||||||||
公告日期 | 2024-12-17 | ||||||||
编号 | 2 | ||||||||
标题 | 华安全球美元票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美元票息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华安全球美元票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美元票息债券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安全球美元票息债券基金代码002426 下属基金简称华安美元票息债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02426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State Street 美国道富银 境外投资顾问-境外托管人Bank and 行 Trust Company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3日- 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7年3月16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庄宇飞 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1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在严谨信用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来自全球各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以 投资目标及各发债主体的微观基本面,寻求各类债券的投资机会。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同时追求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 投资范围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以及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内金融工具。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 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 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 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 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 ETF);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远期合约、互换及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交易 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境外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美元债券的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 1、国家/地区配置策略 2、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3、利率类品种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4、信用债投资策略 5、基金投资策略 6、汇率避险策略 7、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95%×巴克莱资本美国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和中等收益的品种。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 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 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80%-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300万元0.50%-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300万元≤M<500万元0.30%-非养老金客户 (前收费)M≥500万元-每笔1000元非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 --每笔500元 (直销) N<7天1.50%-- 7天≤N<365天1.00%-- 赎回费 365天≤N<730天0.50%-- N≥730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9%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5,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 其他费用 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华安美元票息A1-CNY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2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本基金的 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 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 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海外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所处的不同产业景气循环周期位置、实施的不同 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海外 证券市场的市场机制、运行规律、波动性以及对于特定事件、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 发展趋势的反应较国内A股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可能存在市场流动性不足、价格波动大、通货膨胀和通货 紧缩、利率变动等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市场以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外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可能会影响本基金 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3、政府管制风险 在境外证券投资过程中,投资地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部门可能针对本基金实施投资运作、交易结算以及 资金汇出入等方面的限制,或者采取资产冻结或扣押等行政措施,从而造成相应的财产受损、交易延误等相 关风险。 4、政治风险 国家或地区的政治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 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也会产生风险,称之为政治风险。 5、国家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不同国家的市场,而这些投资受到各国汇率、税法、政府政策、对外贸易、结算、 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变化可能会使基金的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境外 投资的成本、境外市场的波动性均可能会高于本国市场,也存在一定风险。 6、初级产品风险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于钢材、石油、煤炭、有色金属等初级产品,但上述初级产品价格的不利变化可能对 本基金部分投资标的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对本基金参与相关证券投资的收益带来间接的影响。 7、小市值/高科技公司股票风险 8、税务风险 9、交易结算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 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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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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