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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01081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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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16296 | ||||||||
基金代码 | 010816 | ||||||||
公告日期 | 2024-12-13 | ||||||||
编号 | 6 | ||||||||
标题 | 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12-12 送出日期:2024-12-13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 基金代码 010816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2-08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满一年后每个开放日开放赎回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贾鹏 2021-02-08 2008-07-01 孙慧 2021-02-08 2010-06-01 王智伟 2021-05-27 2009-07-01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 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 的投资”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 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及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力争为投 资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括主板股票、中 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可转换公司债券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单只可转 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仓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 产的比例不超过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 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 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 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 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和权益类资产 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1、固定收益类品种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 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并通过自下 而上精选债券,获取优化收益。 2、A股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的选择上,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采取“自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选择具备估值吸引力、增长潜力显 着的公司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 用估值汇率调整)×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 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200万元0.6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0.40%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天1.50% 赎回费 7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 费、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8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 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投资特定对象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 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虽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评级较高的债券品种,但无法完全排除 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2、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4、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5、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6、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风险7、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8、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9、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 括:(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 (6)政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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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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