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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A(00649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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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10910 | ||||||||
基金代码 | 006491 | ||||||||
公告日期 | 2024-12-1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南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2月11日起对南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11日,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简称:南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D,代码:022827)。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D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如下: D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7% 100万≤M<500万 0.5% 500万≤M<1000万 0.2% M≥1000万 每笔1,000元 D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N≥7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本次新增D类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南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第一部分 前 言 一、订立本基 金合同的目 的、依据和原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一 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 指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 机制指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 简称 “《流动性 风险管理 规 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 金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 义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 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15日颁布、 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 况 十、基金份额 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 费用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 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 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A类、D类基金份额;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 回的价格、费 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 购费,C 类和E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 1、本基金 A 类、D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 购费,C 类、E类和I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 计提方法、计 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 第二十四部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同步更新 注: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的《南方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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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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