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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利债券(LOF)C(16451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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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88536 | ||||||||
基金代码 | 164510 | ||||||||
公告日期 | 2024-11-22 | ||||||||
编号 | 1 | ||||||||
标题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 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 简称“本基金”) 国富恒利债券(LOF)(场内简称:国富恒利债券LOF) 164509 2014年3月10日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富兰 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 说明书》 2024年11月13日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4年度第二次分红 国富恒利债券(LOF)A(场 内 简 称 :国 富 恒 利 债 券 LOF) 164509 0.8259 748,524,530.73 224,557,359.22 1.239 国富恒利债券(LOF)C 164510 1.0257 36,356,171.57 10,906,851.48 0.889 注:(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11月27日(场内) 2024年11月29日(场内)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1. 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 红利再投资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4年11月 2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转换为基金份额。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11 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11月2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2024年11月26日(场外) 2024年11月28日(场外)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和企业所得税。 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富恒利债券(LOF)A(交易代码:164509)将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30至10:30期间停牌1小时。 2、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国富恒利债券(LOF)A(交易代码:164509)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投资者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赎回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时,其赎回费收取所涉及的份额持有期限的计算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为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设置分红方式交易申请的形式,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当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此之后的修改对本次分红无效。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或拨打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7、咨询办法: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 8、风险提示: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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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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