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中信建投轮换混合C(003823)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188523 | ||||||||
基金代码 | 003823 | ||||||||
公告日期 | 2024-11-22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 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增加申 港证券为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申港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 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申港证券的规定为准。 三、调整申购起点金额 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投资者通过申港证券申购上述基金,首次最低申 购金额为 10 元(含 10 元)。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申港证 券提交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申港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 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 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按申港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办理上述基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3822,C 类 003823 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信建投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按申港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 此项业务。 (四)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开放日 9:30-15:00。 (五)扣款日 投资者应与申港证券约定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 申购申请日(T 日)。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申港证券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固定扣款 (申购)金额,基金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起(含 10 元)。 (七)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 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五、交易确认 以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上述基金份额 确认日为 T+1 日,投资者可在 T+2 日到申港证券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按申港证券规定 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按申港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 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申港证券的有关规定。 七、投资者通过申港证券指定方式办理上述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具体折扣率以申港证券的规定为准。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shgsec.com 联系电话:956029 2、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 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费率变动,增加代销机构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