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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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ETF(15954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185361
基金代码 159546
公告日期 2024-11-19
编号 8
标题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8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159546
ETF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10-11
市日期2023-10-20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10-1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麻绎文
证券从业日期2020-06-30
场内简称集成电路ETF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其他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
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
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
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投资范围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
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及投资比例规定。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集成电路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
更。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
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
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性不足
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
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市场
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
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
主要投资策略
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
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
调整。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
债券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集成电路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
风险收益特征
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全指集成电路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
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9-30
0.93%其他资产
1.40%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7.67%权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0.00%-0.20%-0.40%-0.60%-0.80%-1.00%-1.20%-1.40%-1.60%







2023
净值增长率 -0.95%
业绩基准收益率 -1.4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当年实际运作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不
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S
认购费
50万份≤S
按笔收
S≥100万份100元/笔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认购费: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
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收费方式/年费率
费用类别收取方
或金额(元)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13,279.14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35,409.96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
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
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
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成份股
停牌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
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
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
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
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
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
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咨询客服电话:400-888-8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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