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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R类人民币(96811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104160
基金代码 968114
公告日期 2024-10-17
编号 1
标题 关于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暂停内地申购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资料:此为重要文件,敬请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
问,应寻求独立专业财务或法律意见。
关于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
暂停内地申购业务的公告
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
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556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21年7月9日起在内地公开
销售。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
金总资产的比例应不高于50%。根据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所述,
当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达到基金总资产的45%时,本基金即停止接受内地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根据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及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地代理人”)对本基金内地销售规模的监控情况,
2024年10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内地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已达到45%,
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人决定自2024年10月17日起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投资者于2024年10月16日15:00后提交的申购申请将不予确认,申
请款项将不计利息退还至内地投资者,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一、本基金暂停内地申购业务的具体安排
基金名称 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
份额类别代码及名称 968114 R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968115 R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968116 R类美元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夏精选基金 – 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暂停申购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4年10月17日
暂停申购的原因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不超过50%。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本基金经注册后拟在内地
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将不超过50%,当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达到基金总资产的45%时,本基金即停止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目前,本基金的内地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已达到45%,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二、重要提示
(一)实施上述暂停申购期间,本基金在内地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仍照
常办理。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具体业务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
网站(www.ChinaAMC.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二)若本基金恢复办理在内地的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人将
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18-6666
网站:www.ChinaAMC.com
四、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升高或下跌,
基金过往业绩表现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前请仔
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
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相
关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
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
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投资者应根据本基金的性质,认真阅
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中“风险因素”一节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之“关于华夏精选基金-华夏精选固定收益配置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
“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揭示”一节所列的相关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暂停/恢复申购、赎回、转换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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