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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众鑫90天滚动短债C(01223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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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01835 | ||||||||
基金代码 | 012230 | ||||||||
公告日期 | 2024-10-1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众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0月16日起,对华安众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对《华安众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华安众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E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华安众鑫90天滚动短债A 华安众鑫90天滚动短债C 华安众鑫90天滚动短债E 基金代码 012229 012230 019639 3、本次增设的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9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80天(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赎回费用为0。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3)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2%,计算公式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4、投资者可自2024年10月16日起,按规定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方可申请基金份额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E类基金份额及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0月16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相应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此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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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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