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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全球高收益债人民币(00029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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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99751 | ||||||||
基金代码 | 000290 | ||||||||
公告日期 | 2024-10-11 | ||||||||
编号 | 2 | ||||||||
标题 | 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09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全球高收益债人民币 基金代码 000290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若有) - 境外托管人(若有)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0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若有)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郝黎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07月0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9月01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按计算日美元估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 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分析全球各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以及各发债主体的微观基本面,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以高收益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 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债券类基金(包括ETF)、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结构性投资产品、信用违约互换(CDS)等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本基金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原因而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以高收益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高收益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高收益债券指:1) 未达到S&P评级BBB-级的债券;2) 或未达到Moody’s评级Baa3级;3)或未达到Fitch 评级BBB-级的债券;4) 或未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债券。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信用策略;(2)久期策略;(3)收益率曲线策略;(4)债券选择策略;(5)息差策略 ;(6)衍生品投资策略;(7)外汇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计价的富时国际高收益公司债指数(FTSE USD International High Yield Corporate Bond Index in RMB)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市场的各类高收益债券,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 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M 0.8% - 100万≤M 0.4% - 500万≤M 每笔1000元 - 赎回费 N 1.5% - 7天≤N 0.1% - 1年≤N 0.05% - 2年≤N 0 -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3%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6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 - 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 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36%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测算中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 现行合同费率,不含费率优惠,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 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境外投资风险 (1)投资标的风险本基金以高收益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高收益债券是指: 1)未达到S&P评级BBB-级的债券; 2)或未达到Moody’s评级Baa3级; 3)或未达到Fitch评级BBB-级的债券; 4)或未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债券。高收益债券属于收益较高且信用风险较高的品 种。高收益债发行人的偿还能力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而经营状况好坏受多种因素影 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公司治理等,这些都会对企业的盈利 特别是现金流产生影响。当债券发行人的上述经营指标变差,或者市场风险偏好变差,债 券的信用利差都会扩大,在极端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导致违约,这些都会导致基金资产损 失。除了面临信用风险外,此基金同样面临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可能发生的交易不活跃 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可能破产或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等。 (2)汇率风险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经过换汇后主要投资于以美元、欧元、英 镑等主要货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因此人民币与美元及其他主要货币之间汇率的变动将影响 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3)政治风险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 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也会产生风险,称之为政治风险。例如,外 国政府可能会鉴于政治上的优先考虑,改变支付政策;新政府或许会拒绝承担前任政府的 债务。 (4)税务风险在投资境外市场时,因其税务法律法规与国内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 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境外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 影响。境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境 外缴纳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5)法律风险指由于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在法律上引起争议和诉讼,或由于现行的法律 法规、税制、估值等制度的改变,给基金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2、开放式基金风险 (1)流动性风险; (2)市场风险; (3)利率风险; (4)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5)衍生品投资风险; (6)证券经纪商风险; (7)操作风险; (8)会计核算风险; (9)交易清算风险; (10)技术系统运行; (11)通讯风险; (12)不可抗力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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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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