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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40001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07643
基金代码 400018
公告日期 2015-08-27
编号 1
标题 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

基金主代码
400018

前端交易代码
4000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818,995.2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央视财经5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的成果。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追求对股票的充分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投资于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采用“指数化被动投资为主、主动性增强投资为辅”的投资策略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指数化投资部分运用被动投资策略,采用全复制的方法,对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进行配置。主动性增强部分主要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进行权重优化,适度投资于优选的非成份股上市公司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央视财经50指数收益率×9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景岩
林葛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或400-628-5888
95599

传真
010-66578700
010-681218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orient-fund.com或http://www.df5888.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8,294,674.66

本期利润
8,298,523.9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6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8.1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505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797,111.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497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98%
3.34%
-7.95%
3.46%
1.97%
-0.12%

过去三个月
15.90%
2.49%
12.29%
2.58%
3.61%
-0.09%

过去六个月
38.10%
2.06%
28.94%
2.17%
9.16%
-0.11%

过去一年
89.23%
1.63%
75.37%
1.71%
13.86%
-0.08%

过去三年
64.97%
1.33%
77.01%
1.41%
-12.04%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4.97%
1.33%
77.01%
1.41%
-12.04%
-0.0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80号)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施行后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4%;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7%;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股份9%。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2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吴长凤(女士)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12月19日
2015年3月12日
13年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应用数学研究所理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工作站博士后,1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公司产品设计业务主管。2009年6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金融工程部经理、投资经理,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志刚(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2月2日
-
7年
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兼产品开发总监。2013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专户业务部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任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上半年,沪深股市继续维持上涨趋势,其中上证综指最高突破5100点。但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6月中旬之后股市急速转入下跌通道,6月30日上证综指收于4277点。2015年前6个月上证综指上涨32.2%,沪深300指数上涨26.6%,央视50指数上涨30.5%。报告期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38.1%,显著超越标的指数,本基金采取量化增强策略取得显著的增强效果。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满足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运用量化增强策略,在严格控制负向偏离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增强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8.1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94%,高于业绩比较基准9.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5年上半年经济增长速度有所回落,股票市场在经历了较为稳定的增长态势之后,于6月开始出现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对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随着一系列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实施,下半年经济增速回落态势有望缓解。此外,稳定金融市场的措施相继出台并逐步发挥作用,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将得到有效控制,市场有望在短期调整之后步入合理运行轨道。但同时我们也将密切关注并分析市场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并据此对本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相应的调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和风险管理部、交易部、登记清算部、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基金投资组合中“长期停牌”等没有市价的股票所属行业和重估方法形成最后决议;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采纳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等发表意见和建议,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交易部:负责提议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并将已形成决议的重估方法所适用的金融产品明细提供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确定参考行业指数并采集行业指数,据其计算估值公允价格;
登记清算部:负责估值事宜的内外部协调,依据风险管理部提供的公允价格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作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监察稽核部: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除基金经理外,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证债券估值数据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
注:截至2015年6月30日,交易部与登记清算部合并为运营部。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受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的表现及持有人赎回等影响,本基金存在资产净值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此情形并将采取适当措施。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 日至 2015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043,930.12
1,706,051.41

结算备付金
51,046.63
88,887.64

存出保证金
8,637.71
11,323.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721,585.80
24,671,205.32

其中:股票投资
20,721,585.80
24,671,205.3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79,853.19

应收利息
324.37
442.7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32,629.72
38,230.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3,158,154.35
26,795,994.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96,021.99
470,831.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500.59
23,609.43

应付托管费
4,100.12
4,721.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80,092.58
66,984.8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0,327.99
69,063.08

负债合计
361,043.27
635,210.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818,995.29
21,898,505.27

未分配利润
8,978,115.79
4,262,278.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797,111.08
26,160,783.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158,154.35
26,795,994.32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6497元,基金份额总额13,818,995.2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一、收入
8,598,126.37
-4,481,265.82

1.利息收入
7,291.38
11,631.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291.38
11,631.08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568,031.10
181,348.1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435,784.60
-492,314.5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32,246.50
673,662.6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49.29
-4,677,788.5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8,954.60
3,543.53

减:二、费用
299,602.42
607,055.65

1.管理人报酬
126,532.91
254,771.93

2.托管费
25,306.64
50,954.4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85,494.62
83,605.5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62,268.25
217,723.78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298,523.95
-5,088,321.4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298,523.95
-5,088,321.4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898,505.27
4,262,278.32
26,160,783.5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8,298,523.95
8,298,523.9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079,509.98
-3,582,686.48
-11,662,196.4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175,803.52
6,044,973.36
18,220,776.88

2.基金赎回款
-20,255,313.50
-9,627,659.84
-29,882,973.3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818,995.29
8,978,115.79
22,797,111.0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0,236,938.95
-2,598,619.07
57,638,319.8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5,088,321.47
-5,088,321.4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460,162.50
534,160.21
-3,926,002.2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18,393.41
-137,145.79
1,181,247.62

2.基金赎回款
-5,778,555.91
671,306.00
-5,107,249.9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5,776,776.45
-7,152,780.33
48,623,996.1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孙晔伟______ ______秦熠群______ ____张蓉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2年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44号)和《关于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034号)的核准,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2月14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股票型开放式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45,980,499.42元人民币,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2)第23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46,100,808.83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0,309.41份基金单位。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年保持一致,会计估计发生变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自2015年3月30日起实施新的债券估值标准。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选取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采用成本估值。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04月23日发布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交易相关系统印花税率参数调整的通知》、2008年09月18日发布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 A 股买卖,自2008 年09 月19 日起,由出让方按0.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代销机构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392,543.07
54.05%
25,743,799.03
47.57%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124.75
53.34%
69,521.15
86.8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780.82
46.87%
298.24
37.38%

  注:①上述佣金按照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②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6,532.91
254,771.9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0,105.67
129,812.06

  注:①计提标准: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5,306.64
50,954.42

  注:①计提标准: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43,930.12
6,912.19
2,845,976.65
11,176.36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300047
天源迪科
2015年6月3日
筹划重大事项
35.88
2015年7月30日
32.29
8,600
164,998.43
308,568.00
-

000024
招商地产
2015年4月3日
重大资产重组
31.64
-
-
8,300
193,229.54
262,612.00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银行间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0,721,585.80
89.48


其中:股票
20,721,585.80
89.48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94,976.75
9.05

7
其他各项资产
341,591.80
1.48

8
合计
23,158,154.35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3,616.50
0.41

C
制造业
11,877,557.78
52.1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1,872.00
0.8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40,099.61
5.44

J
金融业
3,674,050.77
16.12

K
房地产业
159,865.20
0.7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6,479.00
1.6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033.04
0.07

S
综合
243,828.00
1.07


合计
17,862,401.90
78.35


7.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565,683.10
2.4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644,602.80
7.21

K
房地产业
262,612.00
1.1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86,286.00
1.69

S
综合
-
-


合计
2,859,183.90
12.54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7.3.1 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48,322
913,285.80
4.01

2
002415
海康威视
19,700
882,560.00
3.87

3
601318
中国平安
10,155
832,100.70
3.65

4
600519
贵州茅台
3,115
802,579.75
3.52

5
000538
云南白药
8,797
758,917.19
3.33

6
000333
美的集团
20,016
746,196.48
3.27

7
000596
古井贡酒
15,891
741,791.88
3.25

8
600016
民生银行
72,216
717,827.04
3.15

9
601601
中国太保
21,086
636,375.48
2.79

10
002008
大族激光
21,500
617,480.00
2.7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33
华策影视
10,950
295,650.00
1.30

2
000024
招商地产
8,300
262,612.00
1.15

3
601009
南京银行
10,936
249,340.80
1.09

4
002142
宁波银行
10,700
226,305.00
0.99

5
000728
国元证券
5,400
205,092.00
0.9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805,763.00
3.08

2
000049
德赛电池
655,528.00
2.51

3
002008
大族激光
572,161.00
2.19

4
600261
阳光照明
548,024.00
2.09

5
000596
古井贡酒
543,834.13
2.08

6
000002
万 科A
512,459.00
1.96

7
600111
北方稀土
509,233.46
1.95

8
000750
国海证券
494,417.00
1.89

9
002142
宁波银行
482,372.00
1.84

10
600663
陆家嘴
478,839.00
1.83

11
300003
乐普医疗
476,777.00
1.82

12
002153
石基信息
462,194.04
1.77

13
000792
盐湖股份
457,555.00
1.75

14
300027
华谊兄弟
457,165.00
1.75

15
600717
天津港
431,905.26
1.65

16
600660
福耀玻璃
387,324.00
1.48

17
002450
康得新
367,860.00
1.41

18
002253
川大智胜
341,153.00
1.30

19
600369
西南证券
339,054.00
1.30

20
600805
悦达投资
338,133.00
1.29

  注:①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024
机器人
1,070,053.48
4.09

2
000651
格力电器
999,578.61
3.82

3
002008
大族激光
986,476.50
3.77

4
002230
科大讯飞
897,475.60
3.43

5
000338
潍柴动力
818,870.82
3.13

6
601318
中国平安
799,055.98
3.05

7
600535
天士力
726,470.00
2.78

8
300003
乐普医疗
724,234.00
2.77

9
000002
万 科A
693,069.00
2.65

10
000333
美的集团
660,040.00
2.52

11
000049
德赛电池
625,645.00
2.39

12
600887
伊利股份
614,005.00
2.35

13
600717
天津港
602,156.00
2.30

14
600519
贵州茅台
599,771.00
2.29

15
601988
中国银行
598,947.00
2.29

16
002142
宁波银行
596,571.00
2.28

17
300027
华谊兄弟
592,964.00
2.27

18
002415
海康威视
590,299.55
2.26

19
002241
歌尔声学
585,737.00
2.24

20
000831
五矿稀土
583,671.00
2.23

21
600406
国电南瑞
578,908.00
2.21

22
600016
民生银行
562,201.00
2.15

23
601398
工商银行
558,982.00
2.14

24
002673
西部证券
549,819.84
2.10

25
002153
石基信息
549,229.06
2.10

26
600196
复星医药
547,733.00
2.09

27
601939
建设银行
547,504.00
2.09

  注:①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②“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0,079,262.8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2,468,516.22

  注:①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②“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637.7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4.37

5
应收申购款
332,629.7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1,591.80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024
招商地产
262,612.00
1.15
重大资产重组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694
19,912.10
247,597.54
1.79%
13,571,397.75
98.2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9日)基金份额总额
546,100,808.8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898,505.2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175,803.5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0,255,313.5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818,995.29

  注:基金总申购份额包含基金转换转入的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转换转出的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不存在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起未决诉讼案件,系原公司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民事诉讼案件,公司为被告。截至报告日,上述诉讼仍在审理中。
公司没有其他诉讼和仲裁情况。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审计机构未发生变更。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8,392,543.07
54.04%
25,124.75
53.34%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4,145,015.96
45.96%
21,982.02
46.66%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注:(1)此处的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选择标准:①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②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③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④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⑤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⑥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⑦收取的佣金率。
券商选择程序:①对符合选择标准的券商的服务进行评价;②拟定租用对象:由投研部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③签约:拟定备选的券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与备选券商签约。签约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就本基金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等相关事宜,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证券时报》及管理人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提示性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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