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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久益回报6个月定开债券C(51966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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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6315 | ||||||||
基金代码 | 519663 | ||||||||
公告日期 | 2015-08-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银河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共包含为4个封闭期和3个受限开放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9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361,550.8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回报债券A 银河回报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62 51966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2,494,018.42份 53,867,532.4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通过严谨的风险管理与主动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参与权益类资产。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为基础,依据国内外宏观经济、物价、利率、汇率、流动性、风险偏好等变化趋势,拟定债券资产配置策略。具体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流动性控制、信用分析、回购杠杆、含权债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等策略。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每个封闭期起始日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的债券型投资基金,属于中低风险、中低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银河回报债券A 银河回报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董伯儒 步艳红 联系电话 021-38568988 010-68858112 电子邮箱 dongboru@galaxyasset.com buyanhong@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95580 传真 021-38568769 010-68858120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2、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银河回报债券A 银河回报债券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2015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619,801.74 10,753,866.82 本期利润 5,663,242.02 6,101,486.6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05 0.112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56% 8.3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588 0.447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1,991,793.34 77,957,578.5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59 1.44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河回报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01% 1.12% 0.44% 0.01% -7.45% 1.11% 过去三个月 9.04% 1.03% 1.32% 0.01% 7.72% 1.02% 过去六个月 8.56% 0.81% 2.68% 0.02% 5.88% 0.79% 过去一年 37.25% 0.70% 5.55% 0.02% 31.70% 0.6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5.90% 0.52% 10.69% 0.02% 35.21% 0.50% 银河回报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06% 1.11% 0.44% 0.01% -7.50% 1.10% 过去三个月 8.88% 1.03% 1.32% 0.01% 7.56% 1.02% 过去六个月 8.31% 0.81% 2.68% 0.02% 5.63% 0.79% 过去一年 36.51% 0.70% 5.55% 0.02% 30.96% 0.6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4.70% 0.52% 10.69% 0.02% 34.01% 0.50%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每个封闭期起始日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9日,根据《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2年6月14日,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除本基金外,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与2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年08月15日 基金投资目标:为平衡型基金,力求有机融合稳健型和进取型两种投资风格,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由两只基金构成,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每只基金彼此独立运作,并通过基金间相互转换构成一个统一的基金体系。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08月04日 (1)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投资目标:以稳健的投资风格,构造资本增值与收益水平适度匹配的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投资目标:以债券投资为主,兼顾股票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3、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03月30日 基金投资目标: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4、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12月20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5、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03月14 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满足本金稳妥与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6、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05月26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7、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04月24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将“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以及动态行业配置策略与“自下而上”的个股优选策略相结合,优选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8、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2月28日 基金投资目标: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数学模型优化和跟踪误差控制模型等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指数投资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9、银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07月16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中国经济中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蓝筹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分享中国经济持续成长的成果。 10、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29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类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1、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09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在控制风险,保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一定的当期收入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2、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07月29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重点投资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分享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收入增长和消费结构变革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3、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04月25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14、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09月21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主题投资策略和精选个股策略的方法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5、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1月29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16、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3月29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力求对沪深300成长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在严格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增强的组合管理。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17、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7月17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辅助投资于精选的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18、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2月11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在确保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的前提下,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19、银河定投宝中证腾安价值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3月14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力求对中证腾安价值1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在严格控制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的前提下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20、银河美丽优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5月29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本基金定义的美丽主题相关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1、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8月06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应用优化的恒定比例投资保险策略,并引入保证人,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周期内的稳定增值。 22、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18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本基金定义的健康快乐主题相关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3、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04月08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应用优化的恒定比例投资保险策略(优化的CPPI 策略),并引入保证人,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周期内的稳定增值。 24、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04月22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充分把握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及子行业呈现出的投资机会,通过行业配置和精选个股,分享中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及子行业的崛起所孕育的投资机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基金资产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25、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04月22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分享中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所孕育的投资机遇,追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索峰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银河润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泽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3年8月9日 - 20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润庆期货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原君安证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主要从事国际商品期货交易,营业部债券自营业务和证券投资咨询工作。2004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工作,历任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4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起担任银河润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担任银河泽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孙伟仓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润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泽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年8月9日 - 7 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5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数量研究员、债券经理,期间主要从事数量研究和债券投资工作。2012年12月起担任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担任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起担任银河润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担任银河泽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上表中任职日期为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年初资金面逐渐宽松,每月IPO期间,新股申购对资金面造成扰动,但整体无虞。利率债方面,长端下行速度较快,收益率曲线扁平化下移,短端收益率受资金面影响,下行较少。信用债方面,经过去年12月的大幅回调,收益率已符合一部分机构的配置要求,市场涌现一波买盘,信用债收益率整体呈下行趋势。不过季度末由于供给增加和资金涌向股市,长端利率债出现一波急剧调整,并波及到了信用债,收益率曲线陡峭化上移。进入二季度,货币政策不断放松,资金面继续宽松。利率债方面,短端受益于资金面,收益率大幅下行,长端受制于经济底部企稳,收益率先下后上,整体变化不大,曲线不断陡峭化。信用债方面,资金面宽松,配置需求仍在,而城投债稀缺性不断加强,整体企业债收益率呈现下行趋势,城投债最为明显。可转债强赎品种大量增加,存量债券不断减少,行情跟随股市变动。 岁岁回报信用债方面一季度减持了部分久期较长、资质较差城投债,增配了部分中等评级短融。二季度维持了前期债券配置。可转债方面,基金三月份加仓可转债,之后维持了较高的转债仓位,并主动对一些波动较大品种进行了波段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上半年银河回报债券A类份额净值增长8.56%,C类份额净值增长8.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2.6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续经济面,中国经济继续艰难转型,长期经济增速下降趋势仍在进行中。短期来看,2季度经济初现低位政策性企稳。6月汇丰PMI初值49.6,略高于前值,但仍在荣枯线下,且低于历年平均水平,制造业景气度略有改善,但仍然较弱。一线地产销量上升,但三四线仍在观望,土地购置和投资低迷;人民币强势,出口受损;大宗商品价格低位,企业去库。支撑经济增长的市场性力量较弱,5月以来稳增长力度明显加码,短期来看经济底部徘徊。 价格指数方面,6月份CPI为1.4%,继续维持低位。6月PMI依然偏低,出口大幅下行,地产销量上升,但工业需求依然萎靡,意味着短期经济依然低迷。近期油价、猪价持续回升,但工业品价格、菜价依然偏弱,通缩风险仍未消除,也倒逼政策继续放松。货币政策方面,央行继续宽松意图十分明显。后续经济增长乏力,政府稳增长压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货币政策整体宽松的态势料将持续。预计央行继续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资金面维持宽松。 债券市场方面,经济底部徘徊,通胀很低,央行政策较为宽松,长期均对债市有利。但短期来看,利率债前期涨幅过大,5月长端开始调整,若经济面在政策的刺激下开始底部回暖,则债券市场牛市基础将会被破坏,而资金面的极度宽松必然会推高资产价格,后续通胀面也将开始再次干扰市场,不过这两个因素目前看不到大幅度反转的可能,债券大概率区间震荡;且利率债长端受地方债供给冲击,利率下行空间有限。信用债方面,五月底信用债收益率开始反弹,与此同时,低评级信用债继续爆发点状违约,信用事件多发,刚性兑付逐步打破。当前来看,资金面宽松,短久期信用债仍是不错的配置品种,长久期低评级受制于经济面和违约风险,难有较好的表现,且股市虽然波动较大,但资金回流债市的动力还没有看到,股市对资金的分流也将持续影响债市,因此目前仍不宜加仓长久期信用债。可转债方面,随着大量转债强赎,后续存量大幅减少,且品种方面差异较大,要加强个券识别,自下而上的选择配置品种,并注重一级市场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为确保估值的合规、公允,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估值工作决策、监督、审查的专门部门,组成人员包括投资研究部门、监察稽核部门及会计核算部门的工作负责人或资深业务人员,其多数拥有十年以上的证券、风控、估值经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政策决策机构中不包括基金经理,但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基金经理可以提供估值建议。 同时不断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估值工作管理规定及程序,对估值相关的各个环节均配有专门的人员实施、把控,并保证环节的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3年8月9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运作周期期满之前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A级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19,497,774.92元,本基金C级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24,090,046.08元。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22,978.48 1,975,514.50 结算备付金 11,069,561.84 9,892,108.98 存出保证金 64,903.04 121,563.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4,906,429.70 261,457,136.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4,906,429.70 261,457,136.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819,288.05 68,425.20 应收利息 5,032,410.21 5,322,548.5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22,315,571.32 278,837,297.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2,000,000.00 137,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30,882.33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5,822.37 79,845.59 应付托管费 24,520.67 22,813.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27,320.12 23,583.59 应付交易费用 34,010.08 13,793.1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26,529.4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3,643.91 330,000.00 负债合计 82,366,199.48 137,496,564.8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6,361,550.84 105,505,060.31 未分配利润 43,587,821.00 35,835,672.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9,949,371.84 141,340,732.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2,315,571.32 278,837,297.36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A类份额净值1.459,A类份额总额42,494,018.42份;C类份额净值1.447,C类份额总额53,867,532.4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一、收入 14,317,741.46 18,672,315.74 1.利息收入 6,678,434.14 11,004,001.8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5,159.12 49,525.64 债券利息收入 6,593,275.02 10,800,048.6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54,427.5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046,422.73 -834,978.9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344,193.74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225,910.71 -834,978.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64,705.7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608,939.85 8,366,342.9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01,824.44 136,949.88 减:二、费用 2,553,012.75 3,715,814.57 1.管理人报酬 489,771.26 1,094,419.91 2.托管费 139,934.64 312,691.42 3.销售服务费 149,632.66 374,077.93 4.交易费用 99,829.21 2,172.74 5.利息支出 1,492,001.07 1,764,308.6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92,001.07 1,764,308.66 6.其他费用 181,843.91 168,143.91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764,728.71 14,956,501.1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764,728.71 14,956,501.1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5,505,060.31 35,835,672.19 141,340,732.5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1,764,728.71 11,764,728.7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143,509.47 -4,012,579.90 -13,156,089.3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476,486.61 12,164,076.40 40,640,563.01 2.基金赎回款 -37,619,996.08 -16,176,656.30 -53,796,652.3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6,361,550.84 43,587,821.00 139,949,371.8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22,297,793.34 3,588,179.35 325,885,972.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4,956,501.17 14,956,501.1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6,859,887.16 -490,153.32 -27,350,040.4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603.96 396.04 40,000.00 2.基金赎回款 -26,899,491.12 -490,549.36 -27,390,040.4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5,437,906.18 18,054,527.20 313,492,433.3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尤象都______ ______尤象都______ ____秦长建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86号《关于核准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自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8月2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821717_B06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346,102,708.7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69,863.38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346,272,572.08元,折合346,272,572.08份基金份额, 其中A类141,080,884.10份,C类205,191,687.98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每个运作周期共包含为4个封闭期和3个受限开放期。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含)的特定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按照赎回申请占申购申请的比例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集合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仅可持有因可转债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在每个受限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每个封闭期起始日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3月26日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在6.4.4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说明中披露。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2、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和深圳买(卖)过户费)。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89,771.26 1,094,419.9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7,558.59 273,957.03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39,934.64 312,691.42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河回报债券A 银河回报债券C 合计 邮储银行 - 135,432.10 135,432.10 银河直销 - 1,542.77 1,542.77 银河证券公司 - 298.71 298.71 合计 - 137,273.58 137,273.58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河回报债券A 银河回报债券C 合计 邮储银行 - 372,214.86 372,214.86 银河直销 - 115.98 115.98 银河证券公司 - 69.67 69.67 合计 - 372,400.51 372,400.51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内,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邮储银行 422,978.48 15,087.75 583,247.91 17,080.13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6.4.9 期末(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0.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132002 15天集EB 2015年6月11日 2015年7月2日 认购新发证券 100.00 100.00 2,100 210,000.00 210,000.00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证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2,000,000.00元,于2015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14.1公允价值 6.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6.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766,00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98,140,429.70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6.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6.4.14.1.2.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04,906,429.70 92.17 其中:债券 204,906,429.70 92.1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492,540.32 5.17 7 其他各项资产 5,916,601.30 2.66 8 合计 222,315,571.3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21 齐峰新材 14,054,891.52 9.94 2 000089 深圳机场 13,292,633.46 9.40 3 002491 通鼎互联 7,893,601.26 5.58 4 600798 宁波海运 4,303,997.31 3.05 5 601318 中国平安 4,203,421.03 2.97 6 600219 南山铝业 3,372,163.86 2.39 7 600028 中国石化 1,259,707.68 0.89 8 000425 徐工机械 1,119,352.36 0.79 注:买入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89 深圳机场 16,920,339.00 11.97 2 002521 齐峰新材 9,035,233.22 6.39 3 002491 通鼎互联 6,772,782.54 4.79 4 600798 宁波海运 5,545,663.20 3.92 5 601318 中国平安 4,274,040.27 3.02 6 600219 南山铝业 3,317,449.32 2.35 7 600028 中国石化 1,255,617.72 0.89 8 000425 徐工机械 1,034,449.47 0.73 注:卖出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9,499,768.4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8,155,574.74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88,053,429.70 134.3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87,000.00 7.21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6,766,000.00 4.83 8 其他 - - 9 合计 204,906,429.70 146.4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4435 13邯城投 121,000 12,969,990.00 9.27 2 124429 13亭公投 120,010 12,957,479.70 9.26 3 122965 09潍投债 110,020 11,591,707.20 8.28 4 124707 14渝江01 103,790 11,019,384.30 7.87 5 124761 14深业团 102,900 10,684,107.00 7.6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4,903.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19,288.0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032,410.2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916,601.30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7 吉视转债 4,955,600.00 3.54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银河回报债券A 1,593 26,675.47 0.00 0.00% 42,494,018.42 100.00% 银河回报债券C 1,833 29,387.63 0.00 0.00% 53,867,532.42 100.00% 合计 3,426 28,126.55 0.00 0.00% 96,361,550.84 10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银河回报债券A 16,276.68 0.0383% 银河回报债券C 0.00 0.0000% 合计 16,276.68 0.0169%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银河回报债券A 0 银河回报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银河回报债券A 0~10 银河回报债券C 0 合计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银河回报债券A 银河回报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8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 141,080,884.10 205,191,687.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822,133.73 54,682,926.5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0,354,054.34 18,122,432.2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8,682,169.65 18,937,826.4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494,018.42 53,867,532.42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二、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发生如下重大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变更为步艳红女士,向监管部门的相关报备手续正在办理中。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海证券 2 48,155,574.74 100.00% 42,979.71 100.00% - 注: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标准 (1)实力雄厚; (2)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本基金安全运作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便捷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之需要,并能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的高素质研究人员,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支持和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证券分析报告及其他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6)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 (1)资格考察; (2)初步确定; (3)签订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海证券 270,421,082.52 100.00% 10,982,600,000.00 100.00%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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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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