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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地产分级B(15019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06032
基金代码 150193
公告日期 2015-08-25
编号 1
标题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5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地产分级

场内简称
鹏华地产

基金主代码
1606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2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11,898,099.4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9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地产
地产A
地产B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鹏华地产
地产A
地产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28
150192
15019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719,737,125.43份
646,080,487.00份
646,080,487.00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地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地产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地产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地产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531,306,598.25

本期利润
427,532,582.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27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3.3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76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37,890,675.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1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43%
3.64%
-0.67%
3.27%
-2.76%
0.37%

过去三个月
12.01%
2.80%
15.03%
2.53%
-3.02%
0.27%

过去六个月
33.39%
2.52%
36.55%
2.33%
-3.16%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88.47%
2.31%
99.07%
2.17%
-10.60%
0.14%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地产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2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 年9 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3575.13亿元,管理81只开放式基金、10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经过近17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咏辉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9月12日
-
17
王咏辉先生,国籍英国,英国牛津大学工程和计算机专业硕士,1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担任伦敦摩根大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分析员、高级分析师,汇丰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分析师,伦敦巴克莱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部门负责人,巴克莱资本公司部门负责人,泰达宏利基金公司国际投资部副总监、产品与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等职,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担任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担任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QDII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至2012年8月担任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1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起担任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年9月起兼任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兼任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王咏辉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英国基金经理从业资格(IMC)。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在“稳增长”与“调结构”的背景下,疲弱前行,A股地产行业在呈现加速上涨的格局, 然后在二季度末由于市场前期上涨过快导致上证指数快速回调到4277点左右。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报告期内连续遭遇一定比例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造成一定影响,管理人尽力降低影响,在力争跟踪指数收益的基础上,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14元,累计净值1.85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3.39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6.5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中国经济仍然处于“再平衡”的过程中,以转型为方向,通过有序的改革释放增长新动力,定向“QE”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爆发。近期受降息、降准以及地产价格和销售量回升的支持,经济有短期企稳迹象,房地产市场一线价格大幅上涨,而二三线的房价调整仍在继续,内需恢复乏力,经济走出底部仍需时日。
近期公布的美国各项数据表现依然积极,经济延续了恢复趋势。但随着美国经济的稳定复苏,联储加息预期将升温,从而导致全球资本流动逆转,美元指数走强冲高回落,上游资源内股票呈现反转趋势,但是外部风险值得关注。
在经济“再平衡”的背景下,创新力度不断加强,政策利好不断涌现,A股市场延续“快速上涨”后短期回调,中长期看A股市场仍是一个成长性高的市场,同时需要了解经济转型驱动A股市值结构转型,内部分化加剧。
我们继续保持前期的观点:汇率和利率市场化将推动各类资产的宽幅震荡,建议投资者从中长期投资的角度来配置资产,重点关注估值低和成长性好的上市公司,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超越指数收益的投资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8.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7,671,213.91
122,819,669.78

结算备付金
479,284.32
1,996,835.74

存出保证金
1,732,286.82
79,472.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35,410,083.44
1,270,761,089.74

其中:股票投资
1,535,410,083.44
1,270,761,089.7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2,461,332.54

应收利息
26,113.03
23,199.2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1,242,788.32
4,279,999.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796,561,769.84
1,432,421,599.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95,758,948.36
-

应付赎回款
56,617,818.50
86,712,264.7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62,661.39
1,271,924.46

应付托管费
321,785.51
279,823.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908,534.65
2,595,730.7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01,345.73
502,295.89

负债合计
158,671,094.14
91,362,039.2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68,905,265.64
949,141,974.79

未分配利润
768,985,410.06
391,917,585.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37,890,675.70
1,341,059,559.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96,561,769.84
1,432,421,599.06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鹏华地产分级份额净值0.814元,鹏华地产A份额净值1.003元,鹏华地产B份额净值0.625元;基金份额总额2,011,898,099.43份,其中鹏华地产分级份额719,737,125.43份,鹏华地产A份额646,080,487.00份,鹏华地产B份额646,080,487.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446,842,466.58

1.利息收入

434,242.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34,242.0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45,176,793.7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36,244,674.3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8,932,119.3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3,774,016.0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005,446.85

减:二、费用

19,309,884.40

1.管理人报酬
6.4.8.2.1
7,742,403.66

2.托管费
6.4.8.2.2
1,703,328.82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9,480,938.6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383,213.3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27,532,582.1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7,532,582.18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2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49,141,974.79
391,917,585.04
1,341,059,559.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27,532,582.18
427,532,582.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0,236,709.15
-50,464,757.16
-130,701,466.3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258,276,951.82
1,614,913,638.25
3,873,190,590.07

2.基金赎回款
-2,338,513,660.97
-1,665,378,395.41
-4,003,892,056.3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68,905,265.64
768,985,410.06
1,637,890,675.7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2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50号《关于核准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58,496,537.6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4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8,601,782.8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5,245.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基础份额”)、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A份额”)、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基础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A份额与B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础份额与A份额、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础份额按照2份基础份额对应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份额与B份额按照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对应2份基础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基础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份额与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份额持有人。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或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A份额与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份额与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4]第338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A份额5,857,482.00份基金份额和B份额5,857,482.00份基金份额于2014年9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地产A份额和地产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分拆为地产A份额和地产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地产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的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对于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除以上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本报告期税项未发生变化。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2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和数据。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3,020,329,359.64
48.21%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发生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发生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发生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2,674,699.59
48.12%
1,129,201.81
28.89%

注:(1)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债券及回购交易免费并不计交易佣金,其所计提的债券及回购买卖经手费、证管费及证券结算风险金均由基金资产承担。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2)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742,403.6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78,313.21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0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03,328.8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2%,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地产B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22,412.00
0.5297%
-
-

注:本基金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117,671,213.91
357,532.6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期末(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股票,也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000979
中弘股份
2015年5月25日
重大事项
6.04
-
-
3,362,995
13,060,417.21
20,312,489.80
-

000732
泰禾股份
2015年6月25日
重大事项
30.36
2015年7月2日
30.78
794,042
23,095,302.21
24,107,115.12
-

000024
招商地产
2015年4月3日
重大事项
36.51
-
-
3,847,072
108,309,149.85
140,456,598.72
-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止,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535,410,083.44
85.46


其中:股票
1,535,410,083.44
85.4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8,150,498.23
6.58

7
其他各项资产
143,001,188.17
7.96

8
合计
1,796,561,769.84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459,415,162.20
89.1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385,572.09
0.9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60,609,349.15
3.70


合计
1,535,410,083.44
93.74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和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11,833,148
171,817,308.96
10.49

2
600048
保利地产
12,887,800
147,178,676.00
8.99

3
000024
招商地产
3,847,072
140,456,598.72
8.58

4
600340
华夏幸福
2,059,490
62,711,470.50
3.83

5
000402
金 融 街
4,396,713
62,125,554.69
3.79

6
600383
金地集团
4,351,334
55,044,375.10
3.36

7
600895
张江高科
1,556,563
45,311,548.93
2.77

8
000540
中天城投
3,470,357
43,726,498.20
2.67

9
600663
陆家嘴
821,128
40,842,906.72
2.49

10
000046
泛海控股
2,755,370
40,366,170.50
2.4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的年度报告正文。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425,390,598.57
31.72

2
600048
保利地产
292,123,791.79
21.78

3
600383
金地集团
199,791,012.58
14.90

4
600340
华夏幸福
168,962,897.04
12.60

5
000402
金 融 街
114,958,209.54
8.57

6
000024
招商地产
92,853,468.45
6.92

7
000540
中天城投
87,993,478.80
6.56

8
600208
新湖中宝
82,310,141.98
6.14

9
600895
张江高科
70,911,649.50
5.29

10
600158
中体产业
69,280,122.49
5.17

11
600663
陆家嘴
69,215,426.16
5.16

12
000046
泛海控股
61,549,189.65
4.59

13
002146
荣盛发展
59,043,426.58
4.40

14
002285
世联行
58,180,047.90
4.34

15
600240
华业资本
58,093,181.97
4.33

16
000897
津滨发展
57,824,898.94
4.31

17
000656
金科股份
55,681,622.42
4.15

18
000616
海航投资
52,332,504.09
3.90

19
600266
北京城建
52,259,630.01
3.90

20
000511
烯碳新材
50,328,514.57
3.75

21
600675
中华企业
46,252,579.49
3.45

22
600376
首开股份
45,074,392.47
3.36

23
000732
泰禾集团
43,093,486.07
3.21

24
600325
华发股份
41,284,743.36
3.08

25
600067
冠城大通
40,359,021.13
3.01

26
000031
中粮地产
39,728,324.07
2.96

27
600064
南京高科
39,127,203.43
2.92

28
000006
深振业A
38,599,050.84
2.88

29
000671
阳 光 城
36,491,483.58
2.72

30
000667
美好集团
36,073,952.19
2.69

31
000718
苏宁环球
33,493,578.51
2.50

32
002244
滨江集团
28,150,890.67
2.10

33
600823
世茂股份
27,994,627.61
2.09

34
000926
福星股份
27,479,174.28
2.05

35
600639
浦东金桥
27,253,669.21
2.03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451,523,340.21
33.67

2
600048
保利地产
320,381,954.51
23.89

3
600383
金地集团
282,306,838.88
21.05

4
600340
华夏幸福
172,952,433.76
12.90

5
000402
金 融 街
124,652,305.72
9.30

6
000511
烯碳新材
86,298,939.15
6.44

7
600266
北京城建
83,820,616.79
6.25

8
600208
新湖中宝
81,435,325.12
6.07

9
600158
中体产业
75,429,863.38
5.62

10
000540
中天城投
73,503,789.31
5.48

11
600895
张江高科
72,816,134.99
5.43

12
600663
陆家嘴
72,268,155.08
5.39

13
600759
洲际油气
69,255,756.34
5.16

14
000897
津滨发展
58,611,073.12
4.37

15
600376
首开股份
57,574,106.60
4.29

16
002146
荣盛发展
55,171,627.16
4.11

17
000656
金科股份
55,016,670.76
4.10

18
002285
世联行
54,863,293.22
4.09

19
600240
华业资本
46,812,406.51
3.49

20
600675
中华企业
46,449,232.43
3.46

21
600064
南京高科
40,249,683.09
3.00

22
000031
中粮地产
39,712,317.47
2.96

23
600325
华发股份
39,656,819.47
2.96

24
000006
深振业A
39,276,344.07
2.93

25
000732
泰禾集团
38,811,821.24
2.89

26
600239
云南城投
38,139,488.50
2.84

27
000718
苏宁环球
36,737,260.80
2.74

28
600067
冠城大通
36,287,579.20
2.71

29
000024
招商地产
36,067,966.27
2.69

30
000886
海南高速
35,819,303.85
2.67

31
000667
美好集团
34,534,359.78
2.58

32
000671
阳 光 城
34,308,088.47
2.56

33
000616
海航投资
29,036,625.34
2.17

34
600823
世茂股份
28,257,599.85
2.11

35
000926
福星股份
27,956,747.19
2.08

36
002244
滨江集团
27,321,711.47
2.04

37
000979
中弘股份
27,296,522.04
2.04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048,391,450.0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216,213,114.60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732,286.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113.03

5
应收申购款
141,242,788.3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3,001,188.17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024
招商地产
140,456,598.72
8.58
重大事项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鹏华地产
22,579
31,876.40
285,968,743.50
39.73%
433,768,381.93
60.27%

地产A
2,369
272,722.87
530,865,875.00
82.17%
115,214,612.00
17.83%

地产B
16,914
38,197.97
128,076,410.00
19.82%
518,004,077.00
80.18%

合计
41,862
48,060.25
944,911,028.50
46.97%
1,066,987,070.93
53.03%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地产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87,438,013.00
13.53%

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7,617,454.00
5.82%

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9,999,975.00
4.64%

4
广发证券-广发-广发金管家多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853,079.00
4.47%

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826,062.00
4.31%

6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7,225,283.00
4.21%

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26,270,414.00
4.07%

8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
19,406,155.00
3.00%

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八组合
18,724,506.00
2.90%

10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
2.32%

地产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22,182,381.00
3.43%

2
德邦基金-浦发银行-德邦基金荣华8期资产管理计划
14,964,693.00
2.32%

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55%

4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以太量化十二号2期资产管理计划
5,408,611.00
0.84%

5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太平洋鑫福来一号证券投资集合
5,305,532.00
0.82%

6
华西证券-建行-华西证券融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600,000.00
0.71%

7
东方汇智资管-工商银行-东方汇智以太量化十六号资产管理计划
4,456,960.00
0.69%

8
汪为廷
4,000,000.00
0.62%

9
徐钧
3,531,356.00
0.55%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22,412.00
0.53%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鹏华地产
386,189.98
0.0537%


地产A
-
-


地产B
-
-


合计
386,189.98
0.0192%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地产
地产A
地产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12日)基金份额总额
246,886,818.82
5,857,482.00
5,857,482.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8,913,090.79
410,114,442.00
410,114,442.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378,155,312.44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281,719,213.19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494,387,935.39
235,966,045.00
235,966,045.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9,737,125.43
646,080,487.00
646,080,487.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中调整的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7号文核准,公司聘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2015年2月6日起。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陈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并自陈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之日起,李国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陈冰女士任职日期自2015年6月2日起。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2
3,020,329,359.64
48.21%
2,674,699.59
48.12%
-

申万证券
1
1,840,866,509.77
29.39%
1,642,116.40
29.54%
本报告期内新增

中航证券
1
1,143,882,407.30
18.26%
1,012,224.00
18.21%
本报告期内新增

国泰君安
1
259,526,287.92
4.14%
229,655.10
4.13%
-

安信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内新增

中金公司
1
-
-
-
-
本报告期内新增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及权证交易。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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