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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聚利A(15003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04976
基金代码 150034
公告日期 2015-08-25
编号 1
标题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5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22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5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82,104,870.50份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07-08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聚利A
泰达宏利聚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034
泰达宏利聚利B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07,473,410.47份 份
474,631,460.03份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从利率、信用等角度深入挖掘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创造稳健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泰达宏利聚利A
泰达宏利聚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聚利A 份额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聚利B份额表现出较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沛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6657780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66

传真
010-66577666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 www.mfcted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5,465,422.22

本期利润
150,696,206.4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5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9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48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45,667,907.6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8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59%
0.57%
-0.28%
0.04%
-1.31%
0.53%

过去三个月
4.00%
0.39%
0.88%
0.09%
3.12%
0.30%

过去六个月
6.92%
0.31%
0.22%
0.09%
6.70%
0.22%

过去一年
19.12%
0.31%
2.12%
0.12%
17.00%
0.19%

过去三年
32.29%
0.23%
1.55%
0.10%
30.74%
0.1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8.30%
0.21%
5.00%
0.10%
43.30%
0.11%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中债国债总全价值数收益率。本基金集中投资于高收益信用债及国债,因此选取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作为基准。上述两个指数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市场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其样本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具有较高一致性,能够比较贴切的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根据在信用市场处于中性情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赋予复合基准中两个指数以90%和10%的权重,可以较为公允的衡量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1 年5月13 日,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型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三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胡振仓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5月13日
2015年6月11日
12
金融学硕士; 2003年7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首席研究员; 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国联证券公司,从事债券交易工作,高级经理; 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2006年 12月至2008年3月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08年4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年证券从业经验,9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卓若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11日
-
10
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计统系;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任职于厦门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任投资经理;2009年5月至2011年12就职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12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丁宇佳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11日
-
7
理学学士;2008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部交易员,负责债券交易工作;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担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从事债券研究工作;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具备7年基金从业经验,7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上半年,美国经济从底部走出,房地产价格和劳动者收入进入上行通道,美联储态度较市场预期鸽派,加息时点可能延展到9月联储会议期间。欧洲经济数据持续小幅好转。
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减,中微观数据显示工业生产企稳的基础并不牢固,基建投资保持较高增速,制造业投资疲弱,房地产销售有所好转,消费较为稳定,贸易顺差维持衰退式高位;PPI同比跌幅继续扩大,肉类价格上扬对CPI形成支撑,受到下半年基数较低影响,6月CPI或达到年内低点;财政方面,地方政府债放量发行,国务院继续加大财政投放力度;央行进行多次降准降息操作,并采用逆回购、MLF、PSL等工具提供流动性。
债券市场方面,新股IPO造成短端收益率的明显波动,中短期限品种收益率波段下行,长端受制于地方债的放量,保持高位窄幅震荡。收益率曲线陡峭化。
固定收益类操作上,本基金采取相对谨慎的投资策略,保持中性久期,适当增加短融等短久期品种。可转债投资上,在股市下跌过程中有所减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8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2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下半年,预计美国和欧洲经济继续平稳增长,美联储可能有1次加息,或给人民币汇率带来一定压力。国内经济数据可能出现零星亮点,环比改善可期。通胀在猪价的带动下继续上行,但央行货币政策仍然会保持中性偏宽松,流动性整体无虞。
IPO重启之前,短端更加受益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可能创出年内新低。对基本面预期的调整修正给长债带来一定波段性机会,但空间不大。信用利差预计有进一步压缩空间,并一段时间维持低位。但需警惕流动性黑天鹅事件。因此,本基金仍然会保持中性偏谨慎的投资策略,择机继续减持中高评级中长久期信用债以及资质偏弱的信用债,调整组合持仓,关注股市震荡过程中可转债的波段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064,298.56
1,673,864.59

结算备付金
1,769,037.64
22,694,536.08

存出保证金
432,029.63
146,535.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39,447,174.91
2,808,086,875.20

其中:股票投资
186,688,667.81
46,640,685.5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752,758,507.10
2,761,446,189.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1,479,120.44

应收利息
44,444,222.84
71,365,727.9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987,156,763.58
2,925,446,659.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39,141,128.57
705,874,095.37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2,106,003.97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74,954.33
1,280,786.14

应付托管费
392,844.08
365,938.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58,710.85
175,349.28

应交税费
62,941.78
58,263.38

应付利息
235,126.83
524,521.1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23,149.47
90,000.00

负债合计
641,488,855.91
730,474,958.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82,104,870.50
1,582,104,870.50

未分配利润
763,563,037.17
612,866,83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45,667,907.67
2,194,971,701.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87,156,763.58
2,925,446,659.45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483元,基金份额总额1,582,104,870.50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1,107,473,410.47份,B类基金份额474,631,460.03份。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1.190元,B类基金份额净值2.167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一、收入
168,145,606.26
183,977,678.68

1.利息收入
59,085,741.31
64,159,113.2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7,211.19
162,979.73

债券利息收入
55,388,738.90
63,909,591.3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979,791.22
86,542.1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3,829,080.75
-47,072,745.6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136,594.27
21,442.4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33,037,008.17
-47,205,299.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655,478.31
111,111.1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769,215.80
166,866,311.0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25,000.00

减:二、费用
17,449,399.84
30,278,404.29

1.管理人报酬
7,937,539.99
6,509,900.95

2.托管费
2,267,868.49
1,859,971.6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63,789.52
27,560.32

5.利息支出
6,813,197.06
21,610,953.0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813,197.06
21,610,953.06

6.其他费用
267,004.78
270,018.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0,696,206.42
153,699,274.3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0,696,206.42
153,699,274.3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2,104,870.50
612,866,830.75
2,194,971,701.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50,696,206.42
150,696,206.4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2,104,870.50
763,563,037.17
2,345,667,907.6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2,104,870.50
234,559,044.36
1,816,663,914.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53,699,274.39
153,699,274.3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2,104,870.50
388,258,318.75
1,970,363,189.2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傅国庆(代任总经理)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271号《关于核准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封闭运作,不开放申购、赎回,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581,808,355.1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1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582,104,870.5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96,515.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总份额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A”)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B”)。聚利A和聚利B两类基金份额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和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聚利A、聚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1]第19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场内总份额765,569,638.00份,其中聚利A份额535,898,747.00份和聚利B份额229,670,891.00份,于2011年7月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封闭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28日发布《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自2015年3月27日起,本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除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外,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的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28日发布《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自2015年3月27日起,本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除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外,本报告期未发生其他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发生。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937,539.99
6,509,900.9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67,137.53
243,212.5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267,868.49
1,859,971.6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96,212,395.21
-
-
992,870,000.00
583,692.72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064,298.56
42,966.60
2,220,888.80
39,336.6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0.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132002
15天集EB
2015年6月11日
2015年7月2日
新债未上市
100.00
100.00
11,210
1,121,000.00
1,121,000.00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06,748,169.8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599342
15灵山SCP004
2015年7月1日
99.96
250,000
24,990,000.00

101458006
14闽漳龙MTN001三年期
2015年7月1日
103.54
600,000
62,124,000.00

011599384
15兵国资SCP001
2015年7月2日
100.25
500,000
50,125,000.00

101460032
14闽电信MTN002
2015年7月2日
104.55
400,000
41,820,000.00

101473006
14渝涪陵MTN001
2015年7月2日
104.19
400,000
41,676,000.00

011599244
15吉利SCP002
2015年7月7日
99.96
2,000,000
199,920,000.00

041563006
15首钢CP001
2015年7月7日
100.43
10,000
1,004,300.00

101451020
14渝机电MTN002
2015年7月7日
105.04
500,000
52,520,000.00

101461018
14株城发MTN001
2015年7月7日
104.49
500,000
52,245,000.00

041563006
15首钢CP001
2015年7月9日
100.43
1,150,000
115,494,500.00

合计



6,310,000
641,918,800.00

-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2,392,958.70元,于2015年7月8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86,688,667.81
6.25


其中:股票
186,688,667.81
6.25

2
固定收益投资
2,752,758,507.10
92.15


其中:债券
2,752,758,507.10
92.1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33,336.20
0.09

7
其他各项资产
44,876,252.47
1.50

8
合计
2,987,156,763.58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8,490,798.51
2.0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1,154,884.48
5.17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400,252.64
0.19

J
金融业
12,642,732.18
0.5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86,688,667.81
7.96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12,213,194
121,154,884.48
5.17

2
002521
齐峰新材
1,643,235
22,873,831.20
0.98

3
600219
南山铝业
1,503,759
15,172,928.31
0.65

4
002391
长青股份
500,000
9,980,000.00
0.43

5
600016
民生银行
777,297
7,726,332.18
0.33

6
601318
中国平安
60,000
4,916,400.00
0.21

7
601929
吉视传媒
291,022
4,400,252.64
0.19

8
002185
华天科技
20,450
368,509.00
0.02

9
603589
口子窖
2,000
50,680.00
0.00

10
603566
普莱柯
1,000
44,850.00
0.0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110,201,991.31
5.02

2
002521
齐峰新材
26,143,868.85
1.19

3
002391
长青股份
18,387,227.88
0.84

4
600219
南山铝业
14,676,687.84
0.67

5
600016
民生银行
7,524,234.96
0.34

6
601929
吉视传媒
4,539,943.20
0.21

7
601211
国泰君安
157,680.00
0.01

8
601985
中国核电
61,020.00
0.00

9
600958
东方证券
60,180.00
0.00

10
603589
口子窖
32,000.00
0.00

11
603939
益丰药房
19,470.00
0.00

12
601198
东兴证券
18,360.00
0.00

13
600959
江苏有线
16,410.00
0.00

14
603566
普莱柯
15,520.00
0.00

15
603698
航天工程
12,520.00
0.00

16
300433
蓝思科技
11,495.00
0.00

17
002750
龙津药业
10,605.00
0.00

18
002742
三圣特材
10,185.00
0.00

19
603021
山东华鹏
8,730.00
0.00

20
300456
耐威科技
7,005.00
0.00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3,375,542.90
1.98

2
600023
浙能电力
10,052,843.13
0.46

3
002391
长青股份
9,540,076.60
0.43

4
601211
国泰君安
249,760.00
0.01

5
601985
中国核电
243,900.00
0.01

6
600958
东方证券
197,880.00
0.01

7
300404
博济医药
92,100.00
0.00

8
600959
江苏有线
79,381.00
0.00

9
300456
耐威科技
56,080.00
0.00

10
300433
蓝思科技
55,500.00
0.00

11
603939
益丰药房
44,980.00
0.00

12
601198
东兴证券
43,020.00
0.00

13
002750
龙津药业
34,530.00
0.00

14
603698
航天工程
28,620.00
0.00

15
603021
山东华鹏
27,815.00
0.00

16
002757
南兴装备
24,990.00
0.00

17
603011
合锻股份
19,912.00
0.00

18
002742
三圣特材
19,325.00
0.00

19
300475
聚隆科技
18,085.00
0.00

20
601069
西部黄金
16,120.00
0.00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81,960,159.0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4,343,170.63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0,420,000.00
2.1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494,000.00
0.8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494,000.00
0.83

4
企业债券
913,746,509.10
38.9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93,388,000.00
42.35

6
中期票据
748,245,000.00
31.90

7
可转债
27,464,998.00
1.17

8
其他
-
-

9
合计
2,752,758,507.10
117.35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1599244
15吉利SCP002
2,000,000
199,920,000.00
8.52

2
011419008
14国电SCP008
1,400,000
140,882,000.00
6.01

3
041563006
15首钢CP001
1,200,000
120,516,000.00
5.14

4
011470007
14赣高速SCP007
1,000,000
100,590,000.00
4.29

5
011599188
15吉利SCP001
1,000,000
100,410,000.00
4.2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中国平安(601318),根据2014年1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对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103号,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海联讯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同时对保荐人韩长风、霍永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经过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措施不会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其余前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32,029.6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4,444,222.8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876,252.47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泰达宏利聚利A
3,219
344,042.69
954,679,311.60
86.20%
152,794,098.87
13.80%

泰达宏利聚利B
3,807
124,673.35
398,356,715.40
83.93%
76,274,744.63
16.07%

合计
7,026
225,178.60
1,353,036,027.00
85.52%
229,068,843.50
14.48%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泰达宏利聚利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79,083,340.00
8.57%

2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型投资组合
58,810,284.00
6.37%

3
中意资产-招商银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272,165.00
5.88%

4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零组合
47,261,029.00
5.12%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44,963,000.00
4.87%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七组合
38,850,136.00
4.21%

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37,451,484.00
4.06%

8
工银瑞信基金-工商银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35,614,006.00
3.86%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42,138.00
3.49%

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532,940.00
3.42%

泰达宏利聚利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42,000,000.00
9.84%

2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一组合
37,000,000.00
8.67%

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八组合
22,797,169.00
5.34%

4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
20,075,255.00
4.71%

5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二组合
17,190,640.00
4.03%

6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四组合
16,487,774.00
3.86%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四组合
16,104,555.00
3.77%

8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七组合
14,053,455.00
3.29%

9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型投资组合
13,794,538.00
3.23%

10
兴业证券-工行-兴业证券金麒麟定享纯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873,400.00
3.02%

持有人为本基金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泰达宏利聚利A
0.00
0.0000%


泰达宏利聚利B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泰达宏利聚利A
0


泰达宏利聚利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泰达宏利聚利A
0


泰达宏利聚利B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泰达宏利聚利A
泰达宏利聚利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5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1,107,473,410.47
474,631,460.0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07,473,410.47
474,631,460.0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7,473,410.47
474,631,460.03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聘任刘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本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刘青山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由公司副总经理傅国庆先生于5月15日起代任总经理职务。
3、2015年4月,李爱华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银国际
1
54,379,774.03
84.52%
49,507.53
84.52%
-

湘财证券
1
9,963,396.60
15.48%
9,070.76
15.48%
-

(一)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新增、撤销交易席位。
(二) 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银国际
1,522,598,960.88
90.73%
4,173,800,000.00
84.06%
-
-

湘财证券
155,493,132.99
9.27%
791,417,000.00
15.94%
-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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