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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00074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8192
基金代码 000745
公告日期 2015-08-06
编号 1
标题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信息全文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6日
1C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基金主代码000744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3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744 000745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27 1.12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30,044,587.37 60,364,380.70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9000 0.9000
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即2015年7月
31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C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8月7日
除息日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8月1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
2015年8月7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8月10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8月11日起可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
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8月10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C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北信瑞丰客户服务热线确认
分红方式。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8月7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15年8月7
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权益登记日当天,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5)根据《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xrfund.com
(7)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1-7297
(8)本基金代销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
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
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9)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
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
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
基金信息类型 收益分配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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