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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500ETF联接C(07003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26963
基金代码 070039
公告日期 2013-02-07
编号 1
标题 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
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88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基金代码:000008。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3月20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2月7日《上海证券报》"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中证5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嘉实中证500ETF来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500指数及嘉实中证500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中证500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ETF联接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7、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 + 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8、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10、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 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虹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室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吴冬梅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30H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附楼二楼
电话 (0755)25870686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周炜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3502室
电话 (0532)66777766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陈建林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313室
电话 (0571)87759328 传真 (0571)87759331
联系人 徐莉莉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5层04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3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简斌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415-2416室
电话 (020)87555163 传真 (020)81552120
联系人 庄文胜
(2) 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11、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3月20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超过5%,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50万元 1.0%
50万元≤M<200万元 0.6%
2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2)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3)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其中:认购份数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 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 - 9,900.99= 99.01元
认购份数=(9,900.99 + 10)/1.00 = 9,910.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10.99份基金份额。
3、认购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5、已购买过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联接、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理财宝7 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债券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6、缴款方式:全额缴款。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直销中心柜台办理。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3、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对于法人机构投资者,该银行账户户名须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请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直销中心柜台: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任意时间(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每一发售日17:00 以后提交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申请办理。发售末日截止为当日17:00前。
2、开立基金账户
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机构)》:必须注明机构客户的名称、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
(2) 可证明本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3)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
(4) 本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 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6) 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法人机构)》,加盖机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签字。
(7)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8) 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9) 签署一式两份的《嘉实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
非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请参照嘉实网站(www.jsfund.cn)的机构账户类业务指南。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柜台认购应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认购申请时请按照嘉实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jsfund.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5、嘉实直销中心联系方式:(010)65215301、65215303,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www.jsfund.cn。
(三)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纳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基金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相关规定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06680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6:30前到帐,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申请之日16:3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各代销银行及证券公司的资金帐户卡或存折;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该银行账户户名须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
2、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以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00元。
(二)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中心柜台: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任意时间(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每一发售日17:00 以后提交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申请办理。发售末日截止为当日17:00前。
2、开立基金账户
直销中心柜台: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个人)》
(2)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3) 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4)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5) 出示银行储蓄卡并留存复印件
(6) 签署一式两份的《基金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
(7) 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请按照嘉实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直销中心柜台: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2)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3)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认购申请时请按照嘉实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 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jsfund.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 直销中心联系方式:010-65215301、65215303,4006008800(免长途电话费),www.jsfund.cn
(三)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基金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相关规定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持支持银联的银行卡通过直销中心POS机刷卡付款
(2)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嘉实直销专户
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直销专户,该划款账户须为投资者本人账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06680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4)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6:30前到帐,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申请之日16:3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5)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资金,但划款账户与投资者基金账户户名不一致的;
④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⑤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验资日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利息转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且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以及本基金目标ETF符合基金合同备案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应当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安奎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付强
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85712266
网站:www.jsfund.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公司网址:www.c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虹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室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吴冬梅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30H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附楼二楼
电话 (0755)25870686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周炜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3502室
电话 (0532)66777766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陈建林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313室
电话 (0571)87759328 传真 (0571)87759331
联系人 徐莉莉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5层04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3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简斌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415-2416室
电话 (020)87555163 传真 (020)81552120
联系人 庄文胜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网址 www.ccb.com 客服电话 95533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刘业伟
电话 95588 传真 (010)66107914
网址 www.icbc.com.cn 客服电话 95588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联系人 滕涛
电话 (010)85108227 传真 (010)85109219
网址 www.abchina.com 客服电话 95599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肖钢
电话 (010)66596688 传真 (010)66594946
网址 www.boc.cn 客服电话 95566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客服电话 95559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50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服电话 95555
(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网址 www.cbhb.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811
(8)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伟 联系人 宋永成
电话 (0755)25188064、(0755)25188263 传真 (0755)25188785
网址 www.4001961200.com 客服电话 4001961200
(9)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庄永辉 联系人 姚华
电话 (0535)6691337 传真 (0535)6699884
网址 www.yantaibank.net
客服电话 4008-311-777
(10)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张晶 刘芳
电话 (0472)5109729 传真 (0472)5176541
网址 http://www.bsb.com.cn 客服电话 0472-96016
010-96016
0574-967210
0755-967210
028-65558555
(1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00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 http://www.jjm.com.cn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12)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梁旭
电话 (0519)88157761 传真 (0519)88157761
网址 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金喆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 (028)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 4006600109
(1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网址 www.cindasc.com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15)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孙恺
电话 (010)83561149 传真 (010)83561094
网址 www.xsdzq.cn 客服电话 4006989898
(1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李春芳
电话 (0755)83516089 传真 (0755)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客服电话 4006666888、(0755)33680000
(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om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 025-51863323(南京)0755-82492962(深圳)
网址 www.htsc.com.cn 客服电话 95597
(1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网址 www.qlzq.com.cn 客服电话 95538
(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 (0431)85096709 传真 (0431)85096795
网址 www.nesc.cn 客服电话 4006000686、(0431)85096733
(2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 吴永良 联系人 李珍
电话 (0755)82570586 传真 (0755)82960582
网址 www.zszq.com 客服电话 4001022011
(2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 (010)84183389 传真 (010)84183311-3389
网址 www.guodu.com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陈玲玲
电话 (0551)2246273 传真 (0551)2272100
网址 www.gyzq.com.cn
客服电话 95578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客服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网址 www.essence.com.cn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2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网址 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 400 600 8008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清算传真 (010)65183880 业务传真 (010)65182261
网址 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2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联系人 李清怡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 (021)54030294
网址 www.sywg.com 客服电话 (021)962505
(2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391 传真 (0755)82400862
网址 http://www.pingan.com 客服电话 95511-8
(3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客服电话 95536
(3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宇宏
电话 (0451)82336863 传真 (0451)82287211
网址 www.jhzq.com.cn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3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3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网址 www.bhzq.com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3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 冯戎 联系人 李巍
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 ( 010 ) 88085195
网址 www.hysec.com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3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夏元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网址 www.cnhbstock.com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安奎
总经理:赵学军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王玲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炯 联系人 黎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 上海卢湾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杨绍信 联系人 金毅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许康玮、金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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