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国富天颐混合C(00565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94853
基金代码 005653
公告日期 2024-06-26
编号 1
标题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天颐混合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天颐混合C类份
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3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富天颐混合基金代码005652
下属基金简称国富天颐混合C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05653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3月27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8年10月16日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刘晓
证券从业日期2007年1月10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9年9月13日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王莉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6月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年7月9日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高燕芸
证券从业日期2013年10月8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为投
投资目标
资者提供稳健的理财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
投资范围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
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具
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基
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二)股票投资策略;(三)债券投资策略;(四)股指期货
投资策略;(五)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七)资
主要投资策略
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八)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九)权证投资策略;(十)存
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1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全价)x8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以上为报告期末各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N≥30天0.00%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0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0.60%销售机构
务费
审计费
5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
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其他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相关服务机构
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的审计费用和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国富天颐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8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如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的面临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的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存托
凭证投资风险、其他风险。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
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
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
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2、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
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
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
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
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者本基金需要被动卖出中小企业私募债时,
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以较好的价格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
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
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
在内的各项风险。
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风险
证券公司短期债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约定在一年(含)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具有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
风险。
5、科创板股票的特有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板不同,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
制度更为灵活,可能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2)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科创板的投资者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机构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成市场的流动性风险。科创板可能采用摇号抽签方式
对于参与网下申购中签的账户进行获配股份的一定时间内的锁定机制,锁定期间获配的股份无法进行交易,
存在流动性风险。
(3)退市风险。科创板退市的标准、程序和执行较主板更为严格:
1)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市公司出现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情
形,将直接导致退市;
2)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因此存在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
市的情形;
3)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时,可能会直接导致退市。
(4)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
(5)境外企业风险。在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在科创板上市,其在信息披露、
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6)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
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7)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
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
带来政策影响。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7年1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7】2059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27日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
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