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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新能源ETF(51658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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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91077 | ||||||||
基金代码 | 516580 | ||||||||
公告日期 | 2024-06-26 | ||||||||
编号 | 3 | ||||||||
标题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旗下博时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新能源 BS;扩位简称:新能源主题ETF;交易代码:516580)根据其标的指数成份股的 定期调整情况,修订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申购赎回现金替代的相关内容,并 相应补充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提示,本次修订自2024年6月26日起生效。 主要修订如下: 博时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 修订后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 重要提示 ...8、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8、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京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基金份额、上海赎回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基金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深圳份额、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北京金替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 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 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用代收代付。 ......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证券交易所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圳/北京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的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 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 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人进行退款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人进行退款 或补款。或补款。 (3)关于退补现金替代(3)关于退补现金替代 1)适用情形: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目前仅适1)适用情形: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目前仅 用于中证新能源指数中深圳/北京证券交易适用于中证新能源指数中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股票。股票。 ...... 3)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3)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圳/北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圳证 京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券交易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海 海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 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深圳/北京证券交易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T日基金管理人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依T日基金管理人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 次与申购投资者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依次与申购投资者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 资者应补交的款项,即按照申购时间顺序,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即按照申购时间 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依次实际购入成顺序,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依次实 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 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 交的款项;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依次与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按照“时间优先” 赎回投资者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的原则依次与赎回投资者确定基金应退还 应补交的款项,即按照赎回时间顺序,以替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即按照赎 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依次实际卖出收入回时间顺序,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 (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依次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 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 款项。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 证券交易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北京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 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 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 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价格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 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 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 交的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 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 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 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 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 项。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第十二十一、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二十一、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八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 分风 仅投资于沪深京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 险揭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 示 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 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 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 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 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 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 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 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 二十二、投资北交所股票的风险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包含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 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 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本 基金如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可能面临 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 业,该类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 高、迭代快、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抗市场 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弱,存在因产品、经 营模式、相关政策变化而出现经营失败的风 险;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可能尚处于初 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 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个股投资风险较大。 因此,基金在追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 带来收益的同时,可能面临相关企业无法盈利甚至产生导致较大亏损的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较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3)退市风险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上市企业退市情形较多,一旦所投资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进入退市流程,有可能退入新三板创新层或基础层挂牌交易,或转入退市公司板块,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将该企业调出投资组合,从而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流动性变差、变现成本较高以及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4)企业流动性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此外,由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规模小,部分企业股权较为集中,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基金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5)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订招募说明书的事项予以说明。上述修改事项对原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将 按规定在相应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 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 行投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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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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