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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中国概念债券(QDII)C(02057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67326
基金代码 020571
公告日期 2024-06-07
编号 6
标题 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2号)
信息全文 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2号)
编制日期:2024年6月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融通中国概念债券(QDII) 基金代码 005243
下属基金简称 融通中国概念债券(QDII)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0571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托管人 摩根大通银行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1月2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邱小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10月5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中国概念的债券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在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中国概念”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金融衍生品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投资“中国概念”债券资产包括两部分:一是“中国概念”债券,即按照彭博定义,将国别风险(Country of Risk)定义为“中国”的债券,或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者:1)公司管理层所处地区为中国;2)公司主要上市地点为中国;3)公司主要收入构成来自中国;4)公司财报货币币种为人民币;二是含有“中国概念”债券的基金,即以前述“中国概念”债券为主要构成(占比最多)的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宏观层面,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在微观层面,采取自下而上的证券优选策略。整体看,将宏观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寻找海外上市中国证券资产的价值洼地,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彭博巴克莱中资美元债指数(Bloomberg Barclays Asia Ex-Japan USD Credit China)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自2019年10月1日起,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富时中
国美元债券指数(FTSE Asian Broad Bond Index (ABBI) China Issuers Index in LCL terms)收益率”
变更为“彭博巴克莱中资美元债指数(Bloomberg Barclays Asia Ex-Japan USD Credit China)收益率”。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于2024年1月17日增设C类份额,截至本报告送出日,本基金C类份额无可参考的年度报告。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日 1.50%
N≥7日 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
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融通中国概念债券(QDII)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8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境外投资风险(含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
管制风险、会计风险、税务风险、信用风险)、开放式基金风险(含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基金托管人/
境外托管人风险、会计核算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证券借贷/回购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大宗交易风
险、技术系统运行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此外,本基金如启用侧袋机制将面临相关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QDII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市场。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
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本基金特有风险主要来源于,一是对宏观经济趋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基本面研究是否
准确、深入;二是对企业债券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及企业类债券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
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三是本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类债券承载的信用风险要高于
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如国债),若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不能按时或全额支付本金和利息,将导致基金资产
损失,发生信用风险;另外,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此外,本基金如启用侧袋机制将面临的风险: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
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
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
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
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
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
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
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
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
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
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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