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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开混合C(01581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56153
基金代码 015817
公告日期 2024-05-27
编号 1
标题 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6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4年5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5月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5月2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5月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开混合A 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开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686 01581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
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每12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
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12个月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
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
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
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
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
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
时间要求。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
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在开
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
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过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记录的投资者不受该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
售机构每个账户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
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
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
制赎回处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 1.50%
7日≤Y 0. 50%
Y≥30日 0
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 1.50%
7日≤Y 1.00%
Y≥30日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
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
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2、申购补差费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
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
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
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
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的份额。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
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
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自T+2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
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
务)。
5、单笔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
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6、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7、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
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 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 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16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17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8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8 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0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2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3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4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6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7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9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1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3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4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6 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7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8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0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1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3 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4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5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6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57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8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9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60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1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62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3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6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0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75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76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7 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78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机构或
场外非直销机构,本公司将在官网上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
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
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116-7888或登录本公司
网站www.ctzg.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的确认情况。
(6)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资
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投资特征,并
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
配。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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