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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精选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00914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50917
基金代码 009146
公告日期 2024-05-21
编号 2
标题 新华精选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精选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新华精选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00914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赎回起始日2024年5月22日
  注: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新华精选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17:00止,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新华精选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议案》。具体可查阅2024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日报》及公司网站的《新华精选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自此次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5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即2024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止,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不可办理申购业务。
  自赎回选择期间结束后的下一日(2024年5月29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赎回业务。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赎回选择期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赎回费率
Y<6个月0.50%
6个月≤Y<1年0.10%
Y≥1年0%

  (注:1个月以30日计,1年以365日计,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起至赎回申请确认日(不含)止)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赎回业务办理机构
  4.1直销机构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9层、11层
  法定代表人:于春玲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郑维丹
  网址: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2)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4.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赎回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T+2日内(T日为开放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新华精选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更新、《新华精选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咨询。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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