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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沪深300ETF(15992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36792
基金代码 159925
公告日期 2024-04-30
编号 1
标题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组
织召开了投票期间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17:00止的南方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
一次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
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条件,故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详情请阅本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发布的《南方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
会”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同一议案,即《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3年12月29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该日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有权参与重新投票。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止(投
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表决方式详见本公告“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4、鉴于本基金和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
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直接
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相关规
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
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
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详见《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
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9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权益
登记日当天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在2023年12月29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联接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联接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直接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注:权益
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
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
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nf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
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
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
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
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
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
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
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
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
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
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
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
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
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
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2024年5月1
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止的期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
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南
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7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电话:0755-82763372
收件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
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
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提供官方微信(微信号:南方基金)、官
方APP(APP名称:南方基金)和官方网站(http://www.nffund.com)通道供个人投资者进行
授权,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授权人的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网络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5:00止(授权时间以
系统记录时间为准)。通过网络进行授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正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
信息,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上述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5、短信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可提供短信通道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授
权。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的部分销售机构可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投资者发送
征集授权短信,持有人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
短信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5:00止(授权时间以
系统记录的短信接收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
如因投票短信通道受阻或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人为因素,导致投票短信无法
接收到或逾期接收到,短信投票失效,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基
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授权。
6、电话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开设录音电话授权方式,基金管理
人和部分销售机构可通过各自的客服代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
提问方式核实持有人身份后,由客服代表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为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电话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5:00止(授权时间以
系统记录的电话接通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7、授权的确定原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
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
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
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
一致或均没有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8、根据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一次持有人大会中所投的
有效表决票在本次大会仍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
表决票为准。
9、根据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授
权期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10、本部分内容同时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
理人可接受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
决。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24年5月
31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
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份额数
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
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
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联接基金折算为本基金后的每一参会份额和本基金的每一参
会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4、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
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
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
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
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
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
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
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
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
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
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
50%)通过;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
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公证员:丁青松、卢润川
联系方式:(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八、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在此期间的停复牌安排。本基金首次停牌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024年4月30日)上午开市起至当日上午10:30止,10:30后复牌。本基金第二次停牌
时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4年6月4日)上午开市起至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公告日上午10:30停牌,10:30后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
性风险。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议案
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
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
式召开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基
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具体时间,在转换期间暂停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根据本
次审议事项对《基金合同》和《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
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次召开)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型 □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请填写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议事项 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因公证工作的需要,请您准确填写联系电话; 2、请以打“√”方式选择表决意见; 3、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4、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5、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6、本表决票可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7、第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期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有效表决继续有效。但如果表决意见发生变化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意见为准。
附件三:
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次召开)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姓名/名称
授权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营业执照/□其他(请填写证件类型):
授权人证件号码
授权人联系电话
授权事项 兹委托先生/女士/机构(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投票截止日为2024年5月31日的以通讯会议方式二次召开的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本人/本机构于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和/或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因公证工作的需要,请您准确填写联系电话; 2、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和/或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3、此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4、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第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
和/或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附件四:
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增强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
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议案相关情
况如下:
一、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及转换期间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将进行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转换为证券公司结算模式。
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
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6个月内实施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授
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具体时
间,在转换期间暂停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具体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时间和本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在转换实施前公告。转换期结束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
正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转换为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
相关修订内容生效。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时间及业务安排进行调整,
并及时公告有关调整情况及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正式实施日,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涉及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相
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有关内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八、基金合同当 一、基金管理人 1、根据《基金法》、《运 1、根据《基金法》、《运
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7)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业务;
十四、基金的财产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经纪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将参考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三、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可行性
(一)法律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将就
前述事项与基金托管人、公证机关、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持续且充分的沟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二)技术可行性
为了保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工作小组,筹备、执
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宜。为实现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基金管理人已就
转换有关的会计处理、注册登记、业务办理、系统准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与评估。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证券公司已就转换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细致准备,技
术可行。
因此,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事项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四、其他与本次会议议案有关的说明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6个月内实施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转换后,本基金场内投资采用证券公司交易和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投资
部分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商作为结算
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该种交易和结算模式可能增加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交易指
令传输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估值效率降低的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信息泄露的风险
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在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转换证券
交易结算模式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者
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
公告来源 深圳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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