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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高铁分级A(15027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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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3167 | ||||||||
基金代码 | 150277 | ||||||||
公告日期 | 2015-07-07 | ||||||||
编号 | 2 | ||||||||
标题 |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7月3日为基准日,对鹏华中证高铁产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7月7日,鹏华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分级,基金代码:160639)的场 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 鹏华高铁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基金代码:150277)、 鹏华高铁B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基金代码:150278)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 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基金份额 (单位:份) 折算前基 金份额净 值 (单位: 元) 份额 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 (单位:份) 折算后 基金 份额净 值 (单位: 元) 鹏华高铁场外 份额 193,278,634.45 0.592 0.592171401 114,454,079.74 1.000 鹏华高铁场内 份额 218,865,276.00 0.592 0.592171401 129,605,757.00 1.000 鹏华高铁 A 份额 4,746,862,824.00 1.005 0.178877050 849,104,818.00 1.000 0.826588703 3,923,703,185.00(注) 鹏华高铁 B 份额 4,746,862,825.00 0.179 0.178877050 849,104,818.00 1.000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鹏华高铁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鹏华高铁场内份 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7月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 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 额将于2015年7月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7月7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7月7 日鹏华高铁A、鹏华高铁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7月6日的鹏华高铁A、鹏 华高铁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是1.000元和1.012元,2015年7月7日当日鹏华高 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鹏华高铁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 期份额折算后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 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高铁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高铁A份 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高铁份额,因此原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 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高铁份额为跟踪中证高铁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 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鹏华高铁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 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高铁B份额 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3、由于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 期份额折算后,鹏华高铁A、鹏华高铁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 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原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鹏 华高铁份额分拆为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鹏 华高铁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 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鹏华高铁份额的持 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根据《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高铁 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基金代码:150277)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鹏 华高铁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5年7月4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00%,因此鹏华高铁 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5年7月4日起调整为5.00%。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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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拆分结果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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