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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A(15030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2932
基金代码 150305
公告日期 2015-07-07
编号 2
标题 关于开通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约定,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开通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转托管业务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托管业务
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提出申请,自2015年7月10日起开通本基金(基金简称“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8001,其中场内简称“国寿养老”)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统内转托管业务。
二、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国寿养老份额与国寿养老A份额(场内简称“养老A”,基金代码:150305)、国寿养老B份额(场内简称“养老B”,基金代码:150306)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场内份额的分拆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国寿养老份额按照每2份国寿养老份额对应1份国寿养老A份额与1份国寿养老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2、场内份额的合并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按照1份国寿养老A份额与1份国寿养老B份额对应2份国寿养老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场外的国寿养老份额不可以进行上述份额配对转换。
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方式进行申请,申请份额数为办理份额配对转换的基金份额总数。即,分拆以分拆前的国寿养老份额提出申请;合并以合并前的国寿养老A份额数与国寿养老B份额数之和提出申请。
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二) 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截至2014年12月18日,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陆中登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三)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内(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可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
1、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投资者申请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圳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国寿养老 A 份额与国寿养老 B 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圳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国寿养老份额;
3、申请分拆为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偶数;
4、申请合并为国寿养老份额的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必须同时提出配对申请,且所申请合并的基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相等;
5、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6、正常情况下,中登在T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自T+1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7、国寿养老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人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机构可酌情收取一定的佣金,具体见相关业务办理机构的相关公告或规则。
三、 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咨询有关详情。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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