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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A(16210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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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791 | ||||||||
基金代码 | 162102 | ||||||||
公告日期 | 2004-06-07 | ||||||||
编号 | 1 | ||||||||
标题 |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从2004年6月7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基金代码:162102)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4月10日《证券时报》、4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 h t t p:// w w w. g e f u n d. c o m. c n)上的《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h t t p:// w w w. g e f u n d. c o m. c 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投资者范围: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2楼 电话:020-83282950 传真:020-83282856 客户服务热线:020-83936180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联系方式同上)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投资广场 A座5层 电话:010-66210080 传真:010-66210220 联系人:陈国力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9555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3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0-820-0108、010-6518675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666、021-962588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10-6801665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0-87555888转875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1-68865020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810-88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111、0755-26951111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755-26936388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0-962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68419125 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91-7801006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12-96288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0-87320991、020-87320595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351-8686868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3-63786187、010-65542609 3、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公告。 4、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申购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办理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代销机构网点业务办理时间为开放日9:30-11:30,13:00-15:00,直销中心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帐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具体数额请留意当地代销网点; 2、直销中心每个帐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费:申购本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即投资者在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手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申购费率为1.5%; 申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申购费率为1.2%; 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申购费率不超过1.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六、基金单位净值公告:从2004年6月7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单位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六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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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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