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泓德泓富混合C(00137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2672
基金代码 001376
公告日期 2015-06-10
编号 1
标题 关于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0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泓德泓富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3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6-09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泓
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泓
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06-11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06-11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泓德泓富混合A 泓德泓富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357 001376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1 前端收费
 A类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M<500万 1.0%
500≤M<1000万 0.3%
M≥1000万 1000元/笔
C类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
100≤M<500万 0.5%
500≤M<1000万 0.2%
M≥1000万 1000元/笔
 
 注: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交易费率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代销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5年06月1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05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9-100-888)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