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鹏华易诚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01924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96867
基金代码 019245
公告日期 2024-01-29
编号 1
标题 鹏华易诚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鹏华易诚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
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1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易诚积极3个月持
有期混合(FOF)A
基金代码019245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0月3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若有)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每笔申购所得基金份额
持有3个月后每个开放
日开放赎回
基金经理郑科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4年04月05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
管人,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易诚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
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配置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公募REITs”))。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内
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股票和ETF)、存托凭证、债券(含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
凭证、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及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
金ETF)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
前述偏股混合型基金是指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
中约定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根据定期报
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
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含港股通ETF);3、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10%(经汇率估值调整)+中债新
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
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
金中基金。
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认/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
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备注
认购费
M <100万1.00%
100万 ≤ M < 500万0.60%
500万≤ M 每笔1000元
申购费
M <100万1.20%
100万 ≤ M < 500万0.80%
500万≤ M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 <180日0.50%
180日≤ N 0
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认/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其他费用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作为基金中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构
建组合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信息。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
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2)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
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投资者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资金不能赎回或基金份额不能转
换转出的风险。
(3)流通受限基金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基金。对于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
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其他流通受限基金而言,在本基金参
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赎回,在本基金需要变现时可能存在因无法变现这部分资产而导致的
流动性风险。
(4)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标的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港股通标的证券,基金资产
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证券,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1)市场联动的风险; 2)股价波动的风险; 3)汇率风险; 4)港股通额度限制; 5)港股通可
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
险; 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
带来的风险;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11)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的风险; 12)
投资港股通ETF带来的风险; 13)其他可能的风险。
(5)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
投资存托凭证的,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
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
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
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
及评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因此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还面临基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7)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8)投资公募REITs的风险
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
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
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
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
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公募REITs采取封
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
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
施项目运营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调整风险、利益冲突风险、估值
风险、市场风险、终止上市风险、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修改和新增的风险等。
2、普通基金中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
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本次更新详见2024
年01月24日披露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
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1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