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国联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C(00571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42698
基金代码 005714
公告日期 2024-01-08
编号 1
标题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联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月8日起对国联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自2024年1月8日起,本基金将增加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343,形成A类、C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71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714;E类基金份额代码:020343),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新增的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Y<7日)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Y≥7日) 0
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封闭期 0
  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E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及托管费
  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年管理费率和年托管费率分别为0.30%和0.10%。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3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4、E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6号大百汇广场31层02-04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邮箱:zhixiao@glfund.com
  联系人:徐冉、巩京博
  网址:www.glfund.com
  2)国联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https://trade.glfund.com/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E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时间将另行公告。
  1、投资者申购E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可相互转换,但可与本公司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进行转换。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1、为确保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2、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或010-56517299了解详情。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或保证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附件一:《国联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表述 修订后表述
第 二 部 分
释义
45、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申购费用、赎回
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
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

45、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申购费用、赎回
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不同,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
有不同
48、E类基金份额或E类份额:指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赎回时收取赎
回费用,而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
务费等费率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C两类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A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而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相关费率
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
单独公告。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
务费等费率收取方式等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
分为A、C、E三类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
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
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
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
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
回时收取赎回费用,而不收取申购费用的,称
为E类基金份额。 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并单独公告。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为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
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
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
额。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
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
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
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
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的封
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金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
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
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不列入
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有困难或认为
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
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但可以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前
一日基金总份额的20%,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
缓支付,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
日,并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延缓支付的赎
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
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
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
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
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
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
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类和E类基
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
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
购费用, 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
2、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份
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
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的封
闭期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
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金前
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
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
购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6、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
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 详见招募
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有困难或认为
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应对当
日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但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
低于前一日基金总份额的20%,其余赎回申请
可以延缓支付, 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延缓
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第 九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
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
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或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
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或销售服务费、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费
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3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
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
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C类、E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
0.30%。
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
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经登记
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
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
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第 十 七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
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 而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
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第 十 九 部
分 基 金 的
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第 二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的 内
容摘要
基金合同摘要修改同基金合同正文部分内容
  附件二:《国联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表述 修订后表述
九、基金收
益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
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 而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
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十一、基金
费用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
0.30%。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0.30%计
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
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三)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
年费率0.30%。 C类、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年
费率0.30%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
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经登记
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
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