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博时颐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C(00707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15610
基金代码 007071
公告日期 2023-12-08
编号 7
标题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中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
金中基金指引》 ”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公募 REITs 指引》 ” )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各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旗下基金中
基金就可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 或“基础
设施基金” )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
含公募 REITs、增加公募 REITs 的投资策略、明确公募 REITs 估值方法等。本次修
订将自 2023 年 12月 13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 10 只基金中基金,详细名单见本公告的附表。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 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 “投资范围” 部分明确了“基金” 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以博时集兴配置优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范围
修改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包含香港互认基金、 QDII 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公募 REITs”)、商品基金,但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除外)、
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政府支持债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2) “投资策略” 部分增加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 以博时集兴配置优选 6 个
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例, 投资策略增加: “本基金可投资公
募 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
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 REITs 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
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 REITs 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
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 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 REITs。”
(3)公募 REITs 适用基金合同关于封闭式基金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并在 ETF
基金、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估值条款部分明确: “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所投资基金按上述条款进行估值存在不公允时,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采用
合理的估值技术或估值标准确定其公允价值。 ”
2、 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
3、 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募 REITs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公募 REITs 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中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
可将公募 REITs 纳入投资范围。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生效,修订
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http://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
四、其他事项
1、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相关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
咨询相关事宜。
2、 风险提示:
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的产品结构,主要特
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
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
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
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三是基
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
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
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
起基础设施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
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
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
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
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基础设施基金可直接或间接
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
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4)终止上市风险。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
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 5)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
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
益。
( 6)基础设施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
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
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
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表: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名单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1 博时颐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 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3 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4 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5 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6 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5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7 博时稳健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8 博时五月佳 5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9 博时集兴配置优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10 博时臻选楚汇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