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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账簿货币A(40000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41646
基金代码 400005
公告日期 2015-03-28
编号 1
标题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基金财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4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金账簿货币

基金主代码
400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8月2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3,388,657.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金账簿货币A
东方金账簿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00005
40000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87,107,255.42份
436,281,401.9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强调本金安全性、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值分析为基础,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把握宏观经济走向与微观经济脉搏,通过以剩余期限为核心的资产配置,充分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税后活期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景岩
赵天杰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zhaotianjie@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或400-628-5888
95568

传真
010-66578700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orient-fund.com或http://www.df5888.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东方金账簿货币A
东方金账簿货币B
东方金账簿货币A
东方金账簿货币B
东方金账簿货币A
东方金账簿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70,196,540.23
6,339,438.95
67,062,212.60
-
46,764,574.08
-

本期利润
70,196,540.23
6,339,438.95
67,062,212.60
-
46,764,574.08
-

本期净值收益率
4.7530%
0.9562%
4.1684%
-
4.2939%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87,107,255.42
436,281,401.99
1,530,617,293.10
-
978,226,090.30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
1.0000
-

注:①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③本基金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④本基金于2014年10月22日起新增B类基金份额类别,详情请查询本公司2014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本报告中东方金账簿货币B的数据统计期间为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金账簿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472%
0.0052%
0.0882%
0.0000%
1.0590%
0.0052%

过去六个月
2.3041%
0.0067%
0.1764%
0.0000%
2.1277%
0.0067%

过去一年
4.7530%
0.0058%
0.3500%
0.0000%
4.4030%
0.0058%

过去三年
13.4653%
0.0056%
1.1190%
0.0001%
12.3463%
0.0055%

过去五年
20.0522%
0.0062%
1.9487%
0.0002%
18.1035%
0.006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1.0793%
0.0070%
8.0588%
0.0029%
23.0205%
0.0041%


东方金账簿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562%
0.0056%
0.0681%
0.0000%
0.8881%
0.0056%

注:本基金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金账簿货币A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4年
57,505,862.58
9,726,523.61
2,964,154.04
70,196,540.23


2013年
57,815,312.73
7,518,986.45
1,727,913.42
67,062,212.60


2012年
35,598,536.52
7,885,638.95
3,280,398.61
46,764,574.08


合计
150,919,711.83
25,131,149.01
7,972,466.07
184,023,326.91


东方金账簿货币B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4年
4,174,842.29
2,011,208.96
153,387.70
6,339,438.95


2013年
-
-
-
-


2012年
-
-
-
-


合计
4,174,842.29
2,011,208.96
153,387.70
6,339,438.95


注:本基金“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为基准,每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80号)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施行后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4%;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7%;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股份9%。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十六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姚航(女士)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9月25日
-
10年
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2010年10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周薇(女士)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8月28日
-
5年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外汇期权投资经理。2012年7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丹丹(女士)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0年9月16日
2014年3月7日
8年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8年基金从业经历。2006年6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研究员、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周薇(女士)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4年4月17日
2014年8月27日
5年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外汇期权投资经理。2012年7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本报告期公司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T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资金面来看,在2014年底至2015年初来看,11月初是这期间最为宽松的时点。之后影响资金面的因素主要有:10月底以来发改委持续审批新项目带来的信用投放、12月为2014年内最密集IPO造成的资金冻结、9月末央行投放MLF的到期、对同业存款是否缴纳存款准备金的预期变化、A股持续上涨。以上这些因素都对资金面都造成相当压力。我们充分利用IPO及银行间资金紧张时点进行操作,力争创造平稳并且较好的收益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4.753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50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4.4030%;2014年10月22日至12月31日,本基金B类净值增长率为0.956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68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0.888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2014年末债券收益率的上行,2015年有望获得较好的票息收益。从中期趋势来看,经济仍在继续探底的过程中,在债券收益率的高点仍然可能创造一定资本利得。从国内货币政策、国内通胀形势、美元走势等角度看,上半年存在较好的配置时间窗口。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和风险管理部、交易部、登记清算部、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基金投资组合中“长期停牌”等没有市价的股票所属行业和重估方法形成最后决议;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采纳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等发表意见和建议,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交易部:负责提议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并将已形成决议的重估方法所适用的金融产品明细提供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确定参考行业指数并采集行业指数,据其计算估值公允价格;
登记清算部:负责估值事宜的内外部协调,依据风险管理部提供的公允价格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作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监察稽核部: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除基金经理外,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应分配且已分配利润76,535,979.18元;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应分配而尚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中国民生银行根据《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金账簿基金”)。
本年度,中国民生银行在东方金账簿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东方金账簿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年度,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应分配且已分配利润70,196,540.23元,B类应分配且已分配利润6,339,438.95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东方金账簿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68,442,795.22
450,196,851.51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99,524,524.56
624,578,122.3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99,524,524.56
624,578,122.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09,801,034.70
380,001,49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6,410,593.61
11,059,450.7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8,200.00
225,733,323.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094,187,148.09
1,691,569,238.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7,160,729.25
155,184,602.41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3,897.51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7,116.43
364,164.87

应付托管费

96,095.89
110,352.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9,429.03
275,882.45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8,188.97
34,860.7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1,956.91
13,548.96

应付利润

2,911,629.14
4,879,532.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89,447.55
89,000.00

负债合计

170,798,490.68
160,951,945.0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923,388,657.41
1,530,617,293.10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3,388,657.41
1,530,617,293.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94,187,148.09
1,691,569,238.16

注:①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923,388,657.41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类基金份额总额487,107,255.42份,B类基金份额总额436,281,401.99份。
②本基金于2014年10月22日起新增B类基金份额类别,详情请查询本公司2014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91,056,087.85
82,715,512.54

1.利息收入

81,346,343.39
78,397,632.0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6,570,098.24
19,527,988.96

债券利息收入

34,251,633.11
30,409,655.9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0,524,612.04
28,459,987.1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709,744.46
4,317,630.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9,709,744.46
4,317,630.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2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250.00

减:二、费用

14,520,108.67
15,653,299.9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531,902.14
5,400,670.11

2.托管费
7.4.10.2.2
1,676,333.96
1,636,566.7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879,808.35
4,091,416.81

4.交易费用
7.4.7.19
-
-

5.利息支出

3,039,100.46
4,143,404.2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039,100.46
4,143,404.27

6.其他费用
7.4.7.20
392,963.76
381,242.0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6,535,979.18
67,062,212.6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6,535,979.18
67,062,212.60

注:①本基金于2014年10月22日起新增B类基金份额类别,详情请查询本公司2014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②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30,617,293.10
-
1,530,617,293.1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76,535,979.18
76,535,979.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07,228,635.69
-
-607,228,635.6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010,955,381.84
-
10,010,955,381.84

2.基金赎回款
-10,618,184,017.53
-
-10,618,184,017.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6,535,979.18
-76,535,979.1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23,388,657.41
-
923,388,657.4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78,226,090.30
-
978,226,090.3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67,062,212.60
67,062,212.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52,391,202.80
-
552,391,202.8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600,449,639.01
-
7,600,449,639.01

2.基金赎回款
-7,048,058,436.21
-
-7,048,058,436.2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7,062,212.60
-67,062,212.6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30,617,293.10
-
1,530,617,293.10

注:本基金于2014年10月22日起新增B类基金份额类别,详情请查询本公司2014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孙晔伟______ ______秦熠群______ ____张蓉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6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06号)和《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6】146号)的核准,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06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28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89,924,256.22元人民币,业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华验字(2006)第58-06号”及“天华验字(2006)第58-07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89,989,508.84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5,252.62份基金单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于2014年10月22日实施分级,新增B类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分类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并于升级次一工作日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并于降级次一工作日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两级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保持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代销机构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下属子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6,500,000.00
100.00%
-
-

7.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531,902.14
5,400,670.1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61,631.88
837,302.18

注:①计提标准: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76,333.96
1,636,566.73

注:①计提标准: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方金账簿货币A
东方金账簿货币B
合计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63,792.08
6,127.30
2,069,919.3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98.78
658.77
96,257.5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9.28
-
1,019.28

合计
2,160,410.14
6,786.07
2,167,196.2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方金账簿货币A
东方金账簿货币B
合计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60,163.63
-
2,160,163.6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587.37

54,587.3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84.73

3,384.73

合计
2,218,135.73
-
2,218,135.73

注:①计提标准: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各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③本基金于2014年10月22日起新增B类基金份额类别,详情请查询本公司2014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752,890.16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442,795.22
6,858,458.89
196,851.51
4,530,788.81

注:本年度期末余额中包含100,000,000.00元定期存款。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67,160,729.2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41452052
14华信石油CP001
2015年1月5日
100.12
100,000
10,012,000.00

041459016
14桑德CP001
2015年1月5日
100.01
100,000
10,001,000.00

041477001
14蓝色光标CP001
2015年1月5日
100.19
100,000
10,019,000.00

041460072
14夏商CP001
2015年1月5日
100.13
77,000
7,710,010.00

041454034
14昆山经开CP001
2015年1月5日
100.30
200,000
20,060,000.00

041456007
14奇瑞CP001
2015年1月5日
100.94
200,000
20,188,000.00

041463008
14海宁CP001
2015年1月5日
100.86
100,000
10,086,000.00

041464059
14沈机床CP001
2015年1月5日
100.26
400,000
40,104,000.00

011499061
14玉柴SCP001
2015年1月5日
99.64
100,000
9,964,000.00

100236
10国开36
2015年1月5日
100.31
300,000
30,093,000.00

合计



1,677,000
168,237,01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止本年度报告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599,524,524.56
54.79


其中:债券
599,524,524.56
54.79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9,801,034.70
19.1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8,442,795.22
24.53

4
其他各项资产
16,418,793.61
1.50

5
合计
1,094,187,148.09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6.2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67,160,729.25
18.1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14年9月18日
20.31
基金赎回,被动超比例
2天,2014年9月22日恢复

2
2014年9月19日
21.53
基金赎回,被动超比例
1天,2014年9月22日恢复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2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6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59.38
18.1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4.3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4.0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19.5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19.4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6.72
18.10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4,855,214.44
16.7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4,855,214.44
16.7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44,669,310.12
48.16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599,524,524.56
64.93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402
11农发02
500,000
49,968,734.75
5.41

2
041464059
14沈机床CP001
400,000
40,050,788.15
4.34

3
041452034
14渝南CP001
300,000
30,075,738.48
3.26

4
041458049
14中铝业CP003
300,000
30,055,556.92
3.25

5
140317
14进出17
300,000
29,994,860.89
3.25

6
041459052
14中冶CP002
300,000
29,896,366.65
3.24

7
100236
10国开36
300,000
29,888,858.45
3.24

8
041459010
14云南物流CP001
200,000
20,106,191.80
2.18

9
041451043
14大族CP001
200,000
20,056,507.16
2.17

10
041456007
14奇瑞CP001
200,000
20,045,346.30
2.17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6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474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2385%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214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
8.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但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8.8.3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6,410,593.61

4
应收申购款
8,2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6,418,793.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东方金账簿货币A
33,907
14,365.98
11,851,906.42
2.43%
475,255,349.00
97.57%

东方金账簿货币B
16
27,267,587.62
384,608,349.22
88.16%
51,673,052.77
11.84%

合计
33,923
27,220.14
396,460,255.64
42.94%
526,928,401.77
57.0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东方金账簿货币A
2,818,285.66
0.58%


东方金账簿货币B
0.00
0.00%


合计
2,818,285.66
0.3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东方金账簿货币A
>100


东方金账簿货币B
0


合计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东方金账簿货币A
0


东方金账簿货币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东方金账簿货币A
东方金账簿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8月2日)基金份额总额
489,989,508.8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30,617,293.10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185,443,204.07
1,825,525,070.8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9,228,953,241.75
1,389,243,668.9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7,107,255.42
436,281,401.99

注:本期申购包含红利再投资、基金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于2014年4月4日发布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高管人员的公告》,王兴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5月16日发布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高管人员的公告》,陈振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于6月6日发布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高管人员的公告》,秦熠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本基金管理人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聘任张兴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杨树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本基金管理人已通过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部分及时更新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一起涉及基金管理人的诉讼案件,系原公司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民事诉讼案件,公司为被告。截至报告日,该案件已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起未决诉讼案件,系原公司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民事诉讼案件,公司为被告。截至报告日,上述诉讼仍在审理中。
公司没有其他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财产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酬为80,0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审计机构已向本基金提供7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选择标准:①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②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③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④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⑤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⑥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⑦收取的佣金率。
券商选择程序:①对符合选择标准的券商的服务进行评价;②拟定租用对象:由投研部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③签约:拟定备选的券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与备选券商签约。签约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56,500,000.00
100.00%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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