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财通弘利纯债债券(01607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343140
基金代码 016072
公告日期 2023-06-30
编号 7
标题 财通弘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财通弘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6月29日
送出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财通弘利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16072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1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张婉玉 2022年11月11日 2013年05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本基金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
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未来的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平移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趋势的预测,据此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型策略。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在投资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变化、流动性情况和市场规模等,相机调整不同市场的信用债券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用债券供求关系分析等,综合考虑流动性、绝对收益率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不同信用级别的信用债券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本基金将投资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其中AA+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0-50%,AAA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50%-100%。 4、精选个券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分析系统,针对发债主体和具体债券项目的信用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跟踪。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管理水平和公司财务状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地位及竞争情况,并结合债券担保条款、抵押品估值、选择权条款及债券其他要素,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和债券的信用级别进行细致调研,并做出综合评价,着重挑选信用评级被低估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良好,信用评级有可能被上调的券种。 5、息差策略 在综合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在控制组合整体风险的基础上,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利率的债券,通过正回购操作来博取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注:详见《财通弘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暂无业绩数据。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 0.60%
100万≤M<200万 0.40%
2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注:投资人重复认购/申购,须按每次认购/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购费用投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8%
销售服务费 0.0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购买力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估值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特有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
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
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
违约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
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
产风险小,反之则风险高。
3、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
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财通基金官方网站[www.c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0-9888]
●财通弘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财通弘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财通弘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