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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消费智航C(01869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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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330978 | ||||||||
基金代码 | 018695 | ||||||||
公告日期 | 2023-06-1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消费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博道消费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博道消费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6月2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博道消费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本次增设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设置两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将登记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不可互相转换。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简称:博道消费智航A,基金代码:010998;C类基金份额简称:博道消费智航C,基金代码:018695)。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次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的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限制与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限制一致,具体规定请参见本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 4、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0% 7日(含)至30日 0.50% 30日以上(含)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4)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二、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向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其中,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调整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基金管理人就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及法律法规的更新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完善了相关表述,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本次因增设C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博道消费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基于《基金合同》的修订,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并对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信息更新。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本次修订事宜自2023年6月20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自2023年6月20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dfund.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本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查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博道消费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原条款 基金合同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如下内容: 5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新增如下内容: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取消某类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包括该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包括该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可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可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62室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58号301室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王江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调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按基金合同约定调整的除外; ……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按基金合同约定调整的除外; ……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新增如下内容: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新增如下内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十)投资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基金管理人需按照法规要求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如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新增如下内容: 24、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 (十)投资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基金管理人需按照法规要求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交易政策和交易目标等。如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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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更名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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