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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瑞债券C(00085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07088
基金代码 000859
公告日期 2014-11-04
编号 1
标题 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28日证监许可【2013】151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债券市场的特殊风险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最长封闭期为一年,基金管理人在追求本金安全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券种配置与个券选择,在减小波动性的同时力争在有效时间内为投资者创造6%的目标回报。本基金设定目标回报,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本基金实现目标回报,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管理风险等,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获得目标回报,甚至本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在本基金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波动等原因,本基金封闭期提前到期后投资者在集中赎回开放期赎回时的基金资产净值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的估值存在差异,导致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低于目标回报。
除上述风险外,本基金还存在提前转型的风险,即本基金的份额累计净值触发“连续3个工作日不低于1.07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后,本基金提前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转型为无目标触发机制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9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3月21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设立日期:2001 年5 月22 日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电话:(0755)26948070
联系人:敖敬东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目前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田德军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曾经就读伦敦大学伦敦商学院,执教于密歇根大学WDI研究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长江商学院。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奚星华先生,经济学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黑龙江省证券公司宏观行业研究员,北京时代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业务副总经理,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Frederick Reidenbach (弗莱德)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斯克兰顿大学,注册会计师。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营运官。历任日本富达投资首席行政官;富达投资(Fidelity Investment)旗下子公司KVH电信的首席执行长和首席营运官;日本Aon Risk Service的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营运官。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Blair Pickerell(裴布雷)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区总裁及全球首席营销总监。历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李华先生,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曾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1993 年起历任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广州鼎源投资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广东南方资信评估公司董事长、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营业部总经理及华南业务总部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奚星华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黑龙江省证券公司宏观行业研究员,北京时代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业务副总经理,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1 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颜锡廉(Allen Yan)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国富达投资公司财务分析员、日本富达投资公司财务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企划与分析部部长。2011年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秦玮先生,工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格兰信息咨询公司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清算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9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韩海平,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经济学硕士,管理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11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CFA Institute)和全球风险协会(GARP)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2003年10月起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数量分析师,负责固定收益数量分析工作。2007年5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和固定收益组副总监(主持工作),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和投资工作。2012年9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总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奚星华先生、常务副总经理颜锡廉(Allen Yan)先生、总经理助理陈鹤明(曾用名陈晓生)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海平先生、基金经理蔡奕奕女士等五人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上文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9月20日。2014年9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奚星华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新任总经理孟朝霞女士。具体内容请参阅2014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通过在深圳设立的理财中心、在北京和上海设立的分公司以及网上直销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单元
邮政编码:100140
联系人:吴娜娜
电话:(010)66190993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6楼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居雯莉
联系电话:(021)38424888转4984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0755)26948105
2、代销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服热线:400-8888-666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236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或95587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朱甜
电话:(010)60838028
客服热线:0755-23835888
(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楼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电话:(0571)85776114
客服热线:(0571)95548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人代表: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服热线:400-8888-888
(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5
联系人:曹晔
客服热线:(021)96250500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8751929
传真:(021)51062920
客服热线:400-8888-999、95579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C类)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热线:4008001001
(1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C类)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692
客服热线:400-651-5988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1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热线:(0512)65588066或4008601555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0994
联系人:鹿馨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1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C类)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刘阳
客服热线:400-6666-888、(0755)82288968
(1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C类)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5096710
传真:(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4006000686
(1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卢珊
电话:(010)83561072
客服热线:400-6989-898
(1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热线:95511-8
(1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联系人:钱欢
客服电话:96518
(1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C类)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业务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热线:400-818-8118
(2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0791-86281305
联系人:周欣玲
客服热线:4008222111
(2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1754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热线:4008881888
(2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7598409
联系人:王琳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 单丙烨
客服电话:400-089-1289
(2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 张裕
客服电话:4000-766-123
(2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2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翟飞飞
客服电话:4008886661
(2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 尹伶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2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3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 尹小胜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刘少华? 尹小胜?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020(直线) 15302728596
传真:075533033086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汪棣、刘莉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灵
五、基金名称
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
(一)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运作方式:契约型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达到封闭期提前到期触发条件或最长封闭期期满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可在本基金转型后安排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管理人将于集中申购开始前2个工作日公告集中申购期及申购相关安排,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
封闭期内,在基金的份额累计净值触发“连续3个工作日不低于1.07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后,本基金提前结束封闭期,自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过渡期。
本基金最长封闭期为一年,即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年对日的期间,若本基金在最长封闭期内未触发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则本基金在最长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过渡期。
七、过渡期及转型安排
1、过渡期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过渡期开始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安排本基金的集中赎回,集中赎回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集中赎回开放期,基金管理人接受本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开始和终止日期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份额持有人可在该赎回开放日期间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请具体安排见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赎回开放期间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
2、基金的转型及份额转换
上述赎回开放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过渡期结束日,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后投资范围不变,原“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在本基金转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末自动转换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份额,同时增设“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B类份额和C类份额,其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通瑞A;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通瑞B。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通瑞C。
转型后,“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瑞A、通瑞B和通瑞C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通瑞A、通瑞B和通瑞C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具体转换规则如下:
(1)基金份额转换规则
本基金转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末(该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对登记在册的每一份基金份额,以每个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的资产净值为基础,转换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瑞A份额,份额持有人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即通瑞A、通瑞B、通瑞C的基金份额净值均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3)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瑞A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的转换比率
基金份额的转换比率保留到小数点后12位,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计算的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3、份额转换的公告
(1)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本基金在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本基金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安排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管理人将于集中申购开始前2个工作日公告集中申购期及申购相关安排,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开始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按本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封闭期内,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券种配置及个券选择,努力追求绝对收益,力争在最长封闭期内实现6%的目标回报。
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上述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过渡期以及在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前6个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基金将坚持稳健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目标回报。具体投资策略如下:
1、稳健资产配置
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资产,本基金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以便控制市场波动风险。随着股票市场的波动,基金管理人还将采取风险预算策略,在市场上涨幅度较大时采用止盈策略,在市场下跌较快时采用止损策略,以追求绝对回报为目标。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保持组合低波动性的前提下,运用多种积极管理增值策略,追求绝对回报。绝对回报投资组合的目标在于资本金保值、持续性地以绝对正回报的方式实现增值。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4)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通常是收益率曲线短端的1-3年,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基金持有债券时间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缩短,到期收益率将下降,基金从而可获得资本利得收入。
(5)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的市场利差等。金融债与国债的利差由税收因素形成,利差的大小主要受市场资金供给充裕程度决定,资金供给越充分上述利差将越小。交易所与银行间的联动性随着市场改革势必渐渐加强,两市之间的利差能够提供一些增值机会。
(6)信用利差策略
企业债与国债的利差曲线理论上受经济波动与企业生命周期影响,相同资信等级的公司债在利差期限结构上服从凸性回归均衡的规律。内外部评级的差别与信用等级的变动会造成相对利差的波动,另外在经济上升或下降的周期中企业债利差将缩小或扩大。管理人可以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策略。
(7)回购放大策略
该策略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是风险很低的投资策略。即在基础组合的基础上,使用基础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放大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同时选择2年以下的交易所和银行间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取骑乘及短期债券与货币市场利率的利差。
(8)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债内含选择权的价值。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主要目标是降低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基金投资的可转债可以转股,以保留参与股票升值的收益潜力。
①积极管理策略
可转债内含选择权定价是决定可转债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管理策略,重视对可转债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估值水平偏低或合理的转债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
②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目前,可转债均采取定价发行,对于那些发行条款优惠、期权价值较高、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债,因供求不平衡,会产生较大的一、二级市场价差。因此,为增加组合收益,本基金将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参与可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定收益。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3、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投资于具备稳定内生增长、能给股东创造经济价值(EVA)的股票。基金将以超额收益(α值)为目标,利用“多因素选股模型”,综合考察股票所属行业发展前景、上市公司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盈利能力、成长性、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挑选出预期表现将超过大盘的个股,构建核心组合。
(2)组合动态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波动性及其走向趋势,采用时间平均法调整建仓节奏,控制建仓成本,同时设置止赢止损点,在组合获利达到既定目标时及时兑现,以实现基金每年的绝对收益目标。
基金在构建股票组合时,会根据最近一段时间市场走势,预先设定建仓节奏。如市场振荡较大时,基金将放慢建仓节奏,如市场趋势明显、振荡不大时,基金将加快建仓节奏。时间平均法可有效控制建仓成本,降低组合波动。另外,基金将监控股票组合的表现,根据对市场走势和宏观经济的预期,预先设定组合止赢点,在止赢点附近,基金将部分变现,降低股票仓位,以兑现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四)投资决策及投资操作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3)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政策指向及全球经济因素分析;
2、投资操作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方面最高层决策机构,定期就投资管理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确定基金投资策略。
(1)固定收益研究团队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债券市场投资策略的研究结果,结合基金特点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建议;
(2)基金经理参考固定收益研究团队投资建议,拟定下一阶段基金投资债券配置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3)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上报的投资策略建议和资产配置方案,进行久期决策并形成决议;
(4)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的资产配置决议,基金经理综合流动性、收益和久期策略构建资产组合和进行个券选择,并负责债券组合日常管理和动态优化;
(5)债券交易员接受指令进行询价和反馈后达成交易,并且跟踪券款交割情况;
(6)风险管理部负责完成基金内部业绩和风险评估,提交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对上述管理程序作出调整。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封闭期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收益率6%。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主要如下: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力争在最长封闭期(一年)内为投资者获取预设目标回报(6%),因此,将年化收益率6%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清晰、直观的反映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及风险收益特征。
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基金”后,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47,935,684.25 97.06
其中:债券 307,888,966.44 85.89
资产支持证券 40,046,717.81 11.17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242,073.65 1.46
7 其他资产 5,280,550.35 1.47
8 合计 358,458,308.2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26,736,966.44 48.1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213,000.00 7.67
6 中期票据 160,939,000.00 61.09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07,888,966.44 116.8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4668 14滇公路 199,040 20,471,264.00 7.77
2 101454035 14陕交建MTN001 200,000 20,268,000.00 7.69
3 101461020 14北大荒MTN001 200,000 20,212,000.00 7.67
4 101465011 14玉渊潭MTN001 200,000 20,198,000.00 7.67
5 101472005 14宁国投MTN001 200,000 20,180,000.00 7.66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3508 14吉城02 200,000 20,024,153.42 7.60
2 123507 14吉城01 200,000 20,022,564.39 7.60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0.2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4,536.0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9,692.4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786,321.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280,550.35


10.3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10.14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如下: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2.40% 0.07% 1.68% 0.00% 0.72% 0.07%


十五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的管理费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管理费按照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前一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大小进行分段设置,一次性计提,在封闭期到期日前不计提管理费。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X 计提管理费
X≥1.070 1.00%×F0
1.065≤X<1.070 (X- 1.060)×F0
1.025≤X<1.065 0.50%×F0
1.020≤X<1.025 (X- 1.020)×F0
X<1.020 0


其中X为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前一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F0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跨过各档临界值时管理费的收取原则: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跨过各档临界值时,扣除高档管理费时的份额持有人实际收益不能低于扣除低档管理费时的份额持有人实际收益。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的管理费在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前一日计提,并在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份,本基金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前一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68元,应计提的管理费为“(X-1.060)×F0”,则其应计提的管理费及份额持有人实际收益计算如下:
应计提的管理费=(1.068-1.060)×10000=80元
份额持有人实际收益=1.068×10000-80-10000=600元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份,本基金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前一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59元,应计提的管理费为“0.5%×F0”,则其应计提的管理费及份额持有人实际收益计算如下:
应计提的管理费=0.5%×10000=50元
份额持有人实际收益=1.059×10000-50-10000=540元
(2)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管理费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瑞A、通瑞B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通瑞C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通瑞C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通瑞C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通瑞C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通瑞C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费率标准的除外),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3月21日前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摘要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 “(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二、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三、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四、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更新了相关信息;
五、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六、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七、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八、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自成立以来与本基金相关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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