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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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01050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925263
基金代码 010509
公告日期 2022-08-17
编号 1
标题 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8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0509
券1-5年指数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3-11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3-1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田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11-22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
投资目标 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
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
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
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
资。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
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
主要投资策略
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
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
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
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Bloomberg
业绩比较基准
China Policy Bank 1-5 Year Index)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风险收益特征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2-06-30
0.00% 其他资产
0.09%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90% 固定收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4.50%4.00%3.50%3.00%2.50%2.00%1.50%1.00%0.50%0.00%








2021
净值增长率 1.42%
业绩基准收益率 4.24%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赎回费 7天 ≤ N
N ≥ 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彭博有限合伙企业(Bloomberg
L.P.)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彭博有限合伙企业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基金管理费
的12%计提,收取下限为每季度贰仟伍佰美元(2500美元)。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面临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下跌、标的指数计算出错、标的指数
编制方法变更、标的指数变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偏离、标的指数回报与相关
债券市场的平均回报偏离、成份券权重较大、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
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政策性金融债。若未来政策性银行进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债的性质有可
能发生较大变化,债券信用等级也可能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政
策性金融债市场投资者行为具有一定趋同性,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可能集中买入或卖出,本基
金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变化,可能对
基金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
仲裁中心)进行仲裁,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
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
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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