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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百利一年定开纯债债券发起式(01294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912939
基金代码 012947
公告日期 2022-08-02
编号 1
标题 百嘉百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百嘉百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百嘉百利一年定开纯债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29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 08 月 0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及《百嘉百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百嘉百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 08 月 0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 08 月 04 日
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除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12个公历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2年8月4日(含该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该日),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情况调整开放期并提前公告。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0%
100万元≤M<300 万元 0.40%
300万元≤M<500 万元 0.2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Y)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天 1.50%
7天≤Y<30 天 0.10%
30天≤Y 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于持续持有期小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大于7日(含7日)的投资者,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5-8838
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3)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6)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9)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cmschina.com.cn
(1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百嘉百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4)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5-8838
公司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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